时间:2026-05-13
涉及单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
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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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6年4月30日收到微信被支付限制的微信消息通知,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受限说明: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执行文件要求,现对你的微信支付账户限制了支付功能。如有疑问请\n\n联系执法机关咨询。执法机关: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6)琼0203执保48号,联系电话:089838230191。微信支付仅会通过微信支付公众号对上述通知进行推送,请谨慎识别,避免诈骗发生。如有疑问,可联系腾讯客服”。本人曾打电话联系法院,但法院告知让我与平安银行人员联系,所以之后联系了工作人员给我的第三方号码,拨打此电话但无人应接。但是本人曾被平安银行多次转移债权给他人,且无本人同意和知晓的情况下多次出售本人个人信息,也没有收到任何裁决书。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未核实申请方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就将本人微信冻结,影响本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自称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可以帮忙和第三方委托方进行协商沟通。且法院工作人员不提供姓名,也拒绝提供工号,综上所述:本人对法院单位的合法合理性提出异议,且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管辖地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更无权限制本人的任何线上或线下的合法权益,要求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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