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娄星区法院法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案件久执不结

时间:2026-05-12

涉及单位:娄星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我叫黄明玉,女,1957年4月3日出生,湖南省泸溪县人。2023年6月9日本人在娄星区大同沁园小区散步因躲避聂阳春的烈性德牧犬而导致九级伤残,经娄星区人民法院和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聂阳春向本人支付各项赔偿共计196232.55元。2025年2月11日,本人向娄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5)湘1302执694号,承办法官为颜旺,后2025年7月终止本次执行。终本后,我们委托律师调查得知:聂阳春2016年2月27日与谭碧波在娄星区登记结婚。婚姻期间,两人在娄星区购有两处房产,其中一套全款,一套抵押。我们将这一信息反馈给颜旺法官,并于2025年7月24日向颜旺法官邮寄了恢复执行申请书。此后,我们于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2月2日、3日、11日多次通过短信、电话询问恢复执行事宜,颜旺法官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回复都是准备前期工作。2026年春节前夕,颜旺法官跟我们说:聂阳春在2026年年前支付1-2万,后续春节后支付。我们考虑对方情况,同意降到14万全部了结此案。2026年3月4日,我们通过短信询问恢复执行事宜,都没有收到颜旺法官回信。我们再次要求颜旺法官恢复强制执行,颜旺法官说原来邮寄的恢复执行申请书资料找不到了,要我们再邮寄一份。不得已,我们于2026年3月9日再次邮寄恢复执行申请书。2026年3月17日,颜旺法官说和对方协调好了,在娄星区法院进行调解。结果等我们到了,对方一开始说愿意支付10万,后降为8万,结果不了了之。。2026年4月22日、27日,我们多次通过短信要求颜旺法官不要委屈自己、不要委屈法律,尽快恢复执行,同时我们多次拨打其手机,结果颜旺法官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完全漠视受害人的痛苦。鉴于此,我们请求严肃查处这种漠视受害人权益、漠视老人权益的行为,尽快执行。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