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1
涉及单位: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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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1MA4M667161)系经祁阳县文富市镇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引入的民生配套项目,自2017年立项以来,累计投入600万元建设液化气供应设施,先后取得发改、自然资源、城管等多部门的立项备案、选址意见、规划许可等审批文件,并于2023年8月竣工。然而,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时,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长期拖延不作为,以“不符合规划”为理由拒绝发证,导致项目闲置近9年,企业损失惨重。现将具体事实与理由举报如下:
一、事实经过:多部门审批通过的项目,卡在“最后一环”
·2017年,我司经文富市镇党委政府引进,启动液化气站建设项目。项目先后取得:
·2017年10月:祁阳县发改局项目备案证明(祁发改基字〔2017〕232号);
·2022年4月:祁阳市发改局再次备案证明(祁发改〔2022〕52号);
·2022年10月:祁阳市自然资源局选址意见,明确“项目纳入文富市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3年3月:祁阳市城管局审核意见,“同意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意见,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9月:永州市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审批;
·2023年11月: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竣工后,我司多次向市城管局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却遭长期拖延。2026年2月,市城管局以“不符合燃气发展规划”为由拒绝发证;2026年4月,再次回复称“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二、严重违反“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政府不能“出尔反尔”
1、审批链条完整,信赖利益受法律保护
我司项目先后取得了祁阳县发改局的立项备案(2017年、2022年)、祁阳市自然资源局的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2022年、2023年)、永州市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审批(2023年),以及祁阳市城管局出具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意见(2023年)。如果不符合规划,为何自然资源局会发选址意见?如果手续不全,为何发改局会立项?为何祁阳市城管局会审核同意?我司基于对上述一系列生效行政许可的信赖而进行投资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永州市城管局不能因为后续规划调整或审批流程中的内部脱节,就否定前期所有部门的审批效力,让我司承担政府内部管理混乱的后果。
2、行政管理失职,规划缺失不愿担责
市城管局所依据的《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祁阳县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5年-2020年)》制定于2015年前,而我司是2017年经政府招商引资引入的项目。根据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原则,后续规划应合理衔接历史项目。但2021年-2025年期间,行政机关未出台任何燃气发展规划文件,导致项目规划衔接出现空白。2025年出台的《祁阳市燃气发展规划(2024-2035)》虽以红头文件形式发布,却仍未将我司项目纳入。显然,规划文件的缺失与滞后并非企业责任,而是行政机关规划编制失职所致。市城管局以“不符合规划”为由拒绝发证,实则是将自身规划管理失职的后果转嫁企业,严重背离政策初衷。
3、长期拖延不作为,背离为人民服务宗旨
在施工许可环节,我司曾依法提交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但相关部门始终消极拖延、不予履职,截止举报之日,既不依法核发许可证,也不书面说明合理驳回理由,导致项目陷入“申请无果、建设无据”的困境。市城管局的无故拖延与逻辑矛盾,导致企业巨额投资长期闲置,信赖利益与合法权益均遭严重侵害。这种行为严重背离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漠视群众切身利益与民营企业合法诉求。
三、永州市城管局公然违背“新官理旧账”精神,推诿塞责
1、无视上级化解政策:
当前,湖南省及永州市正在重点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敢于担当,解决过去的“老大难”问题。
2025年3月,永州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增瓶装液化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通知》。该文件明确规定,对“已建成未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应“纳入优化整合对象妥善处置”。
我司项目已被认定为“已建成未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的企业,理应适用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特殊通道。然而,永州市城管局却视而不见,依然机械地套用旧规划、旧法条,将本该由政府统筹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强行定义为企业的“违规问题”,这是典型的“新官不理旧账”,是对上级决策部署的消极对抗。
2、各级部门相互推诿:
从立项到规划,从用地到建设,涉及发改、自然资源、城管等多个部门。子2017年立项以来,我司近10年时间中,无数次前往各部门沟通,依旧维权无门。在举报前前,我司前往行政单位沟通详情,各单位层层推脱,永州市局推给祁阳市局,规划部门推给城管部门。这种“各扫门前雪”的官僚作风,导致企业的问题在层层推诿中悬而未决,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四、破坏营商环境的“负面典型”,寒了投资者的心
我司项目是典型的招商引资项目,如今的遭遇,直接暴露了永州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1、“钓鱼执法”式的招商隐忧:
从2017年到2023年,政府各部门一路绿灯引导建设。待企业耗时9年、耗资600余万建成投产后,却以“规划不符”为由拒发许可证。这种“先招商引进来,后政策卡脖子”的做法,让外界如何看待永州的政府承诺?这不仅是招商引资的失败案例,更是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负面典型”。
2、有明确文件依旧“不作为”:
面对2025年3月专班办下发的明确化解文件,永州市城管局依然我行我素,建议我司“降级为二级供应站”。这完全是敷衍了事!我司建设的是高标准的储配站,设施投入巨大,强行降级不仅造成国有资产(企业资产)的巨大浪费,更无法满足周边乡镇的民生用气需求。
综上所述,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行为,既无法律依据,也无政治担当,更无服务意识。
我们恳请上级领导介入调查,责令永州市城管局:
1、立即纠正错误回复,停止以“旧账”为由阻碍企业发展;
2、严格落实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补正规划手续;
3、限期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依法给予企业合理的行政补偿,以此挽回永州市作为投资热土的声誉。
举报人: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湘问投诉直通车上《永州市城管局长期拖延不作为,致民企600万投资闲置近9年》的贴文,我局认真组织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及诉求
1.企业基本情况。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地址:祁阳市文富市镇南河岭村5组,法定代表人:蒋海军,男,汉族,联系电话:13574603170。
2.企业相关诉求。一是立即纠正错误回复,停止以“旧账”为由阻碍企业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补正规划手续;三是限期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依法给予企业合理的行政补偿。
二、调查核实的基本情况
1.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建设情况及相关部门批示情况。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于2017年自筹资金开始筹备气站项目建设。2017年10月23日,祁阳县发改局出具项目备案证明(祁发改基字〔2017〕232号),2022年4月18日祁阳市发改局再次备案证明(祁发改备〔2022〕52号)。2022年10月19日,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项目规划选址意见,明确“经核实该项目未在文富市镇镇区规划范围内,不符合文富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富市镇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纳入文富市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南河岭村存在规划中,你公司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手续齐全后方可进行项目的施工和建设。”2023年3月20日,祁阳市城管局出具审核意见,明确“综合市发改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的意见以及文富市广大群众的要求,我局同意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二局意见,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2023年9月28日,经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该项目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2023年11月,该项目取得祁阳市自然资源局文富市自然资源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迄今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办理竣工验收等建设手续,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行为。
2.市、县两级燃气发展规划明确的祁阳市文富市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布点情况。经核查,《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祁阳县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5年-2020年)》《祁阳市燃气发展规划(2024-2035)》均无文富市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布点。
3.市、县城管局履责工作情况。针对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在没有规划的情况下未批先建,2019年7月10日,我局发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宜新建文富市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函》中明确指出:“《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祁阳县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5年-2020年)》均无文富市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布点。为此,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支持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认为你县在近期内不宜新建文富市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如确实需要解决燃气供应问题,可以通过建设II级或III级瓶装供应站的方式或由现有燃气企业设立经营网点的方式解决”。
2026年1月29日,该企业向我局书面递交《关于依法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履职请求函》,2026年2月5日,我局出具《关于祁阳市久丰液化气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回复》,明确“你站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不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不符合发证要求,建议你站依法依规向祁阳市城管局申报解决。”2026年2月12日,祁阳市城管局出具《关于祁阳市久丰液化气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回复》,亦明确“因在文富市镇设置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你公司本次申请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法定条件,对你公司本次申请暂不予支持。”
2026年4月9日,市城管局组织召开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责任公司信访事项协调会,邀请该公司法人、市燃照中心主任、祁阳市城管局分管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湘建城〔2024〕98号)等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提出了解决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两步走思路,一是暂作为二级供应站先期经营减少公司损失,二是由祁阳市城管局向祁阳市政府申请规划调整,待规划调整通过后,完善相关手续,再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永州市城管局长期拖延不作为,致民企600万投资闲置近9年》的贴文相关内容不符合实际
1.贴文反映“项目闲置近9年”“卡在最后一环”不属实。根据调查情况看,该公司2023年8月才建设完工,且因未办理施工许可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等建设手续,也因未纳入燃气发展规划无法办理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可进行经营的最后环节,该公司既未办理竣工验收等建设手续,也未办理燃气充装许可证。我局2023年11月20日印发的《永州市燃气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流程》中明确,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取得先由县市区城管局初审,经县市区城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请示市城管局复审,市城管局复审并经党组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目前,祁阳市城管局因该公司未纳入规划、缺失相关建设手续等问题未组织初审,也未报市城管局复审。该公司反映“卡在最后一环”不属实。
2.贴文反映“长期拖延不作为”推诿塞责等不属实。我局2019年7月10日发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宜新建文富市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函》中明确指出:“《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祁阳县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5年-2020年)》均无文富市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布点。为此,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支持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认为你县在近期内不宜新建文富市镇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如确实需要解决燃气供应问题,可以通过建设II级或III级瓶装供应站的方式或由现有燃气企业设立经营网点的方式解决”。
2024年9月26日,我局报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新增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报告》中明确“对已建成的8家液化气站,鉴于存在不符合规划等问题,由县市区按增一减一、总量不增原则提出是否核发经营许可证。县市区应当将不予发证的已建成气站视为液化气经营企业对待纳入优化整合对象(2019年7月10日,祁阳市文富市镇气站不符合规划被市城管局责令停建,不在此之列),妥善予以处置;优化整合后,去除充装功能,可因地制宜作为二级供应站使用。”2025年3月6日,我局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增瓶装液化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通知》,明确“推动现有瓶装燃气企业优化整合,对已建成未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在优化整合过程中县市区应当将其视为液化气经营企业对待纳入优化整合对象妥善予以处置”。以上两个文件,我局并未申明对已建成未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而是要求视为优化整合对象妥善处置。
针对全市已建成未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发放问题,我局多次调研协商,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在书面向我局出具《关于依法核发燃气经营许可的履职请求函》时,我局依法履职并书面回复,明确不符合法定发证条件,不存在无故推延未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无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有多方原因,一是该企业未及时对接祁阳市相关部门将企业纳入燃气发展专项规划;二是施工建设手续缺失,无法进行竣工验收;三是迄今未办理燃气充装许可证等。
四、意见建议
(一)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暂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法定条件。理由如下:一是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存在未批先建的行为,且截至目前该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不符合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二是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以及《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是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祁阳县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5年-2020年)》和《祁阳市燃气发展规划(2024-2035)》均在祁阳市文富市镇未规划设置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综合以上,对祁阳县久丰液化气站有限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不予支持。
(二)解决建议。为切实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建议该公司暂可作为II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先期经营,再由该公司、祁阳市城管局共同协商向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规划调整,待规划调整审核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并办理相关许可后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