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0
涉及单位: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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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6日,本人在美团找到一间民宿位于法苑小区,月租710,确认了支持一个月短租,预约了27号线下看房。到了以后被告知该房源已经有人入住,让本人看其他价格相近的房源。到了不远的水岸兰庭后被告知是多人合租。那里还有另外两个同伙在等其他租客,自称都是房东管家不收中介费。
想着合租也可以接受,就选择了一间650/月的房间。因本人4月29日入住,对方就要求提前交300的定金锁定房源,入住变押金。
本人还询问是否可以先查看合同,对方说入住时才能看;看房期间还疑似伪造房源抢手假象:当天称某一间已经有人预定了无法进门查看,以及一个突然提着行李箱出现的临时租客,但实际入住时只剩本人一人。
4月27号到29号期间,本人多次线上确认各种费用是否无误并且退租后押金全额退还,结果突然增加之前没说的15元/月的管理费,其余无误。4月29日上午线上询问了合同是否可以修改,对方说是电子合同统一模板不可修改。
29号下午四点约定入住。得知房东名叫李永朋,电子合同通过对方在公寓伙伴(乐屿管家)小程序生成。本人看到合同上的租赁是一年,并且“第一次”一栏除了月租还附带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服务费730,而对方之前只说明网费+物业费1元/天和水费+保洁费+维修费1元/天,一个月一共60,从未说过一次性交清一年。
本人当场提出质疑,但对方口头承诺“合同是模板,短租一个月没问题,押金和服务费都会退,不相信可以微信发文字确认”等话术来诱导本人签署合同。随后对方拿出纸质“签约须知”替本人填写地址与合同时间12个月,本人还问是否填写1个月,对方说按合同上的租期来写。
入住当天忙完以后晚上本人让其发送文字确认,并且按照本人给出模板参考,对方拒绝接受并编辑了三点内容,与之前口头的承诺严重不符,出现了之前从来没提及的转租要求和燃气费用。本人后续质问了一系列的问题,对方没有再做任何回复。
经查询,这是一家遭多次投诉的公司——长沙市柏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所谓房东李永朋和带看房签约的房东管家都是该公司的业务员,从看房前到入住后,对方全程都在隐瞒自己与其公司的身份。此外,本人入住后发现该房间是隔断房,客厅违规改造成多间卧室隔断出租。
本人已于2026年5月6日搬离房屋并发送了文字通知,要求对方注销本人开锁账户并全额退款。
本人诉求是要求该公司无条件退还押金650元、一年服务费730元、首月管理费15元、首月租金650元,合计2045元。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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