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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社局行政不作为侵害百姓养老合法权益

时间:2026-05-10

涉及单位:绥宁县人社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实名投诉:绥宁县人社局背离信访法治化要求,行政不作为、程序违法,侵害百姓养老合法权益

本人陆居君,系邵阳市绥宁县乐安铺乡大团村村民,现实名反映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不依规、执法不守法,完全背离国家提出的信访法治化、办事依法化的要求,简单粗暴以不予受理搪塞群众合法诉求。

我有两项合法合理诉求,全程依规提交材料、走正规渠道:

第一,1987年至1992年我在乐安铺乡政府上班,属于历史临时用工,按政策应当认定工龄、补缴在职养老保险,我多次提交证明材料,人社局不核查、不认定、不办理。

第二,包茂高速征收本人责任田1.8亩,完全符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我持有土地承包证、法院生效判决、国土部门确权回复,证据齐全,人社局依然推诿扯皮、拒不依规办理参保。

更离谱的是该局程序严重违法:

先后两次作出处理文书,都不直接送达本人,只转给家属,也不书面告知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定救济权利,变相剥夺我的维权途径。

2026年4月30日又随意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拿重复信访当借口,混淆行政履职和普通信访的界限,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行政乱作为。

如今国家倡导信访法治化、办事讲规矩、行政有边界,公职部门本应依法履职、为民解难。但绥宁县人社局层层设卡、刻意推诿、程序违规、漠视群众养老民生大事,完全没有依法行政的担当,也违背信访法治化的政策要求。

我现已依法向绥宁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无奈县内部门关联密切、存在互相庇护顾虑,担心诉求依旧被搁置。

特此在投诉直通车栏目实名发声,恳请省市领导、省人社厅、省信访局介入督办:

1. 责令绥宁县人社局撤销违法不予受理决定,严格按照法治原则、信访法治化要求依规办事;

2. 依法认定本人乡镇工作工龄,办理养老保险补缴;

3. 依规落实本人包茂高速征地失地养老保险待遇;

4. 纠正该局程序违法、行政不作为乱象,真正落实依法行政、信访为民。

本人保证所述全部属实,所有证据材料均可核查,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投诉人:陆居君

202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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