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0
涉及单位:绥宁县人社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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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社保转回湖南超期未回复催告帖
尊敬的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本人陆居君,现就外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湖南一事,再次向贵部门提出催告,恳请依法依规尽快办理并予以书面回复。
本人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办发〔2009〕66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于四月十六日提交外省社保转回湖南的办理申请,清晰阐述个人社保转移诉求、相关事实及政策依据。截至目前,该申请已提交长达20余天,远超社保转移业务法定办理时限,本人始终未收到人社部门任何形式的受理通知、进度反馈或书面答复,相关社保转移事宜一直处于无人跟进、停滞不前的状态。
相关部门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应当遵循合法、便民、及时的原则,社保经办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接续等工作,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贵部门长期超期未回应、未处置本人合理社保转移申请,已违反相关社保经办法规要求,属于行政不作为,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社保权益,也给本人的社保待遇核算、后续养老保障带来极大困扰。
在此,本人再次郑重提出诉求:
1. 请贵部门立即核查本人外省社保转回湖南的申请事项,于3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并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本人受理情况;
2. 严格依照国家社保转移相关法规,限时完成社保关系转移审核、接续全流程工作,同步同步告知详细办理进度;
3. 针对本次申请超期未回复一事,作出合理解释,并杜绝此类拖延履职情况再次发生。
本人已留存本次发帖记录、首次发帖截图等全部证据材料,若贵部门仍未在限期内履职办结,本人将依法通过12345政务热线、湖南省人社厅信访部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等渠道,进一步向上级部门投诉反映,坚决维护自身合法社保权益。
盼贵部门秉持为民服务宗旨,依法行政、及时履职,尽快解决本人社保转移难题!
催告人:陆居君
日期:2026年5月10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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