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9
涉及单位:上医巴克医疗有限公司 邵东市卫健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叫陈细香,因患有银屑病,经朋友潘某竹介绍,于2023年12月与上医巴克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嘉芮(微信昵称“许嘉芮+专注癣病,伤口,灰指甲”,)取得联系,咨询病情治疗相关事宜。许嘉芮在未对我进行专业诊断、未核实我具体病情细节的情况下,明知所在上医巴克公司无任何行医资质,仍向我作出“能根治银屑病保证10年不复发用药三五天就不痒”的明确承诺,同时提供两个治疗方案:一是一次性付费4万元包干根治并可签约;二是按实际使用药品数量结算费用。基于许嘉芮的治愈承诺,我选择第二种按量计费方案,接受上医巴克公司提供的“治疗”服务并购买其产品。我自使用上医巴克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苗风康皮肤抑菌液、藓教授、无正规标识的圆柱形瓶装及葫芦形瓶装内服药丸、无包装无标识的外用喷雾、粉色排毒膏,后续还收到用矿泉水瓶、乙醇瓶装的无标识“原液”)后,病情不仅未得到任何改善,反而急剧恶化。用药前的我仅患有少量红点伴轻微皮屑,用药后皮损迅速扩散至全身,并伴有剧烈瘙痒,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与睡眠。我多次将不良反应告知许嘉芮,其均以“体内毒素排出”为由搪塞,并要求我增加艾灸再购买中药及凡士林涂抹,均无任何效果。截至2025年2月,我累计向上医巴克公司指定账户(微信及邵东市宋家塘倾城美悦美容养生会所,该会所系许嘉芮个人经营,用于规避公司收款限制)支付相关费用共计80720元。2025年5月,我因病情持续恶化且上医巴克公司拒绝退款,首次向邵东市卫生健康局投诉举报,邵东市卫生健康局正式介入本案。并于2025年5月14日在邵东市疾控中心五楼503室对我制作了《询问笔录》(共3页),由执法人员蒋名强、贺涛主持询问,详细记录了上医巴克公司向我提供“治疗”服务、销售相关产品、作出治愈承诺及我病情恶化的全部事实,我亦同意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现场记录仪记录。邵东市卫生健康局在全面掌握上医巴克公司涉嫌非法行医相关线索的情况下,未依法对该公司无行医资质仍开展银屑病诊疗服务的行为进行认定、未对该公司非法行医、销售“三无”产品等核心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亦未及时采取查封、没收“三无”药品及诊疗工具等有效措施阻止其继续实施非法行医活动,仅片面以“上医巴克公司销售消毒产品时宣传对疾病有治疗效果”为由,作出编号为2025—Y007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作出编号为2025-Y35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仅责令其立即改正。违反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查早查小露头就打”的监管要求,属于典型的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邵东市卫生健康局未查清、未处罚的上医巴克公司核心违法行为如下:其一,非法行医。上医巴克公司无任何行医资质,其法定代表人许嘉芮在2026年3月11日的民事诉讼庭审中当庭承认该事实,但该公司仍以“调理”为名,向我提供银屑病治疗服务,明显超出其经营范围,违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涉嫌非法行医。其二,销售三无产品。上医巴克公司向我提供的多数产品(无标识内服药丸、原液等)无生产厂家、无产品说明书、无质量合格证明,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三无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许嘉芮作出的“根治银屑病10年不复发”等承诺,属于根本无法实现的虚假宣传,诱使我支付高额费用,构成消费欺诈,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其四,造成我身体损害。我病情恶化与使用上医巴克公司提供的产品、接受其违规服务存在直接关联,该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邵东市卫生健康局制作的《询问笔录》予以佐证,邵东市卫生健康局对此未依法核查处理。邵东市卫生健康局仅对上述违法情节予以轻微处罚,未对核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处罚过轻、避重就轻,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罚不当。邵东市卫生健康局作为负责卫生健康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行医、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的行政机关,在已掌握相关线索和证据的情况下,既未依法督促上医巴克公司履行相关协议,也未进一步查处其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放任违法行为持续,严重失职,直接导致我病情进一步恶化、损失无法及时挽回。同时,邵东市卫生健康局在作出行政处罚、介入协调过程中,未依法责令上医巴克公司对我进行赔偿,未主动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综上邵东市卫生健康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百零九条,《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罚不当、监管失职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请有关部门督促邵东市卫生健康局切实履行职责。2026年5月6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您好!
您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上发布的“邵东市卫健局失职失察”的投诉我们已经收悉。你提出的相关诉求均在线下已经处置,如有不同意见,完全可以依法维权。感谢您对邵东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邵东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