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9
涉及单位: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高岭社区向家湾安置小区KTV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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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向家湾安置小区居民,现向贵单位实名投诉两项问题:一是12345热线违规合并本人多次独立投诉工单,二是城管部门对噪音扰民投诉处置不当,具体情况如下:
一、12345热线违规合并工单,漠视群众多次独立诉求
本人因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高岭社区向家湾安置小区一栋一单元旁“靓歌KTV”(100内有所有茶吧实际就是KTV)(实际以“靓歌茶室”为幌子经营KTV业务)噪音扰民问题,先后向12345热线投诉:4月27日,5月2日,5月8日。每次投诉均针对不同日期发生的、独立的噪音扰民事件——该KTV每日夜间均通过音响设备产生高分贝噪音,且有饮酒客人在店外喧哗,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但12345热线工作人员以“此前工单未办结”为由,将三次投诉全部合并为原工单的“催办”,未为5月2日、5月8日的新投诉生成独立工单,此行为严重违规违法,具体依据如下:
1.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重复投诉的认定标准为“同一信访人反映同一事实、同一诉求”,而本人三次投诉针对的是不同日期发生的独立扰民行为,属于“同一事项的持续侵害引发的多次合法诉求”,并非重复投诉,热线应按新诉求独立受理并生成新工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噪声污染行为的认定以“排放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核心,该KTV每日产生的噪音均构成独立的违法行为,对应独立的侵权事实,理应分别记录、分别督办;
3. 热线以“未办结工单不重复受理”为由合并工单,本质是将自身督办不力的责任转嫁给投诉人,违反了“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的政务服务原则,属于漠视群众合法权益的敷衍行为。
二、城管部门处置投诉流于形式,未依法履职
5月8日,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就本人投诉的噪音问题与我沟通时,竟以“导航搜索靓歌歌KTV,仅找到靓歌茶室”为由,质疑投诉对象身份,无视该场所实际存在音响、点歌设备,以“茶室”为马甲经营KTV、持续噪音扰民的事实。当我指出“有音响和点歌设备即属于KTV”时,工作人员未进一步核实情况,反而终止沟通,未采取任何现场核查、制止噪音的措施。
城管部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相关规定,未依法履行噪声污染监管职责,对场所“挂羊头卖狗肉”的违规经营行为视而不见,导致噪音扰民问题持续发酵,严重损害群众生活质量。
三、本人核心诉求
1. 责令12345热线立即纠正违规合并工单的行为,为本人4月27日、5月2日、5月8日投诉分别生成独立工单,明确各工单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及反馈路径,并书面告知本人各工单编号;
2. 责令城管、公安、街道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靓歌茶室”(实际经营KTV)(包括100内所有KTV)进行现场核查,依法查处其无资质经营、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采取关停设备、永久取缔,绝不复业,彻底消除噪音污染;
3. 要求相关职能单位就工单合并违规问题、执法不力问题向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公开整改措施。
本人已完整留存历次投诉通话录音、噪音现场记录等证据,若相关单位仍敷衍塞责、拒不履职,本人将依法向纪检监察部门、上级政务服务监管部门进一步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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