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7
涉及单位:郴州市鑫沙苑郴中心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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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郴中心鑫沙苑关于停车位问题,最早12一个晚上。到前段时间18块一个晚上。现在说开发商收回物业权限要自己收停车费,30一个晚上。请问怎么高叫租客如何营生?租不出去,业主没有钱还房贷没有钱叫物业费?然后叫业主供了多年房子被银行手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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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街道、文星社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鑫沙苑该楼栋停车场产权归属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系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二级机构,停车场资产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目前尚未移交鑫沙苑物业管理。
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郴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郴发改价发〔2022〕73号)相关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管理主体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无需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只需按文件要求在停车场入口、缴费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经与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接确认,该公司后续将不再向业主、商户赠送停车优惠券。目前该停车场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在执行并做好了公示,感谢您的监督。
北湖区燕泉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