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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投诉:湘潭市、县多部门程序履职不规范 侵害三名退役军人党员合法维权权益

时间:2026-05-05

涉及单位:湘潭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优化人居中心,县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本人郭升群,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受孙水林、张志林、张照丰三人实名授权,通过新湖南媒体平台实名反映情况,申请舆论监督。以下内容均为客观事实,有完整文书、平台留痕、邮寄签收、办事记录等全套证据佐证,内容真实无误,本人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投诉人均为湘潭县易俗河镇原云龙村退役军人,其中孙水林、张志林及家庭成员郭智洋均为中共党员,长期遵纪守法、理性逐级依规维权。多年来仅诉求落实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村务公开及合法法律援助相关权益,维权过程中遭遇湘潭市、湘潭县两级相关部门流程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程序办理瑕疵、办事设卡梗阻,合法维权途径受阻。


一、维权事由及历史遗留情况


我方维权诉求始于2012年,因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权益相关问题,曾在红网百姓呼声平台提交反映材料。时任湘潭县委相关负责人约谈沟通时,未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征地补偿统一政策依规处置,仅以村规民约、村民小组固有约定为由答复,未按法定程序妥善化解诉求,致使合理诉求长期搁置未能解决。


近年国家《退役军人保障法》及各级关爱退役军人、保障党员合法权益、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等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我方依规重启合法维权,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线索举报过程中,遇到市县多层级部门办事流程不规范、办理程序不合规、履职推进滞后等问题。


二、市县相关部门履职不规范、程序办理存在的客观事实


1. 湘潭县法律援助中心履职流程不规范


按照法律援助案件级别管辖规定,行政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归口市级法援机构管辖,县级机构无对应管辖权限。湘潭县法律援助中心初期受理相关事项后,未及时依规移送市级管辖单位,存在滞留拖延情形;在处理三名当事人关联联名诉求时,未按同类事项合并规范办理,办事门槛设置偏高,未严格落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相关优待服务要求。


2. 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流程时序错乱、文书管理不规范


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宋丹及相关经办工作人员,在案件层级移交、文书出具、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多处程序不规范:


第一,案件2026年4月1日才完成层级移交、管辖权正式确定,相关文书却在4月2日提前出具,办理时序不合常规流程逻辑;


第二,孙水林、张志林、张照丰三人基于同一征地事实、同一维权诉求联名申请援助,理应合并统一审查办理,相关工作人员拆分单人分案处理,未按关联事项规范合并受理;


第三,2026年4月7日我方前往申领文书时,仅领取到援助决定书,未同步发放法定配套指派函,造成援助办理流程环节缺失;


第四,后期相关文书落款时间存在调整情形,档案文书时序管理不规范,流程闭环存在明显瑕疵。


3. 湘潭市行政复议局政策指引解读不规范


我方于3月24日通过掌上复议平台,依法向湘潭市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选择管辖相关规定。市行政复议局工作人员在沟通指引中,对管辖口径解读偏差,引导我方自行撤回已提交的复议申请,未能依法保障群众自主选择复议管辖、正常启动救济程序的合法权利。


4. 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线上办案流程执行不到位


3月26日我方多份行政复议申请均通过掌上复议平台线上提交,按规定应全程线上审核、线上告知、线上留痕、线上送达。市、县两级复议机构未严格执行线上平台办案规范,未在系统内下发补正告知,改为线下单独送达;且未遵守一次性补正告知原则,重复多次出具补正要求,人为拉长办理时限。


我方共有八份行政复议申请长期停留在平台“审查中”状态,无主动立案、无流程推进、无审理流转,仅在我方多次沟通督促后少量案件状态变更,其余长期搁置停滞,线上监督留痕制度未能有效落地执行。


5.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线索办理文书不规范


我方依法向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公职人员履职相关线索材料后,收到多份制式回复文书,存在无具体承办人签字、无分管领导审批落款、无官方对接联系方式等文书要件缺失问题。相关线索接收后,未按规范流程甄别研判、按规定移送相关执纪监督部门,仅以格式化文书简单回复,线索处置闭环不完善。


6. 纪检监察12388本地渠道办理反馈不及时


我方多次通过全国12388纪检监察平台实名提交反映线索,均生成官方查询编码、平台留痕可查。提交后仅收到系统自动收件提示,未收到后续人工核查、交办进展、处置结果等实质性反馈,个人反映的维权线索未能得到及时跟进办理。


7. 湖南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厅工作人员服务沟通不规范


我方就湘潭本地复议办理梗阻问题,向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厅申请层级救济。工作人员苏兴在沟通中存在管辖职责指引模糊、推诿引导情形,沟通中未主动亮明公职身份,                    经我方问询后才告知姓名,同时引导我方另行寻求其他渠道、劝说撤回复议申请,未能依规履行层级救济指引职责。


三、相关法律及政策依据


以上各环节办事流程、履职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中央、省、市、县各级关爱退役军人、畅通群众维权渠道、规范行政执法办案、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的政策要求存在不符。


国家及省级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享有优先受理、简化流程、优待保障政策;多人基于同一事实的维权诉求应合并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坚持一次性补正、线上事项线上留痕办结;纪检监察举报线索应件件有登记、有核查、有反馈。


湘潭市、湘潭县部分部门在日常履职中,存在流程执行不严、文书管理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维权渠道办理梗阻等问题,未能切实落地全社会关爱退役军人、保障党员群众合法权益的政策初衷。


四、媒体监督合理诉求


1. 恳请新湖南媒体平台启动舆论监督关注,客观梳理湘潭市、县多部门流程不规范、履职不到位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依规自查整改;

2. 督促湘潭市、县法律援助机构纠正案件拆分、文书出具不规范、流程时序错乱等问题,按三人同一事实规范合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齐法定配套文书;

3. 责令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执行掌上复议平台线上办案规则,落实一次性补正原则,限时办结积压复议申请,规范流程、杜绝人为设卡拖延;

4. 督促湘潭市检察院规范回复文书格式要件,依规研判处置公职人员履职线索,完善线索移送和反馈机制;

5. 督促本地纪检监察渠道完善实名举报后续核查、反馈、交办机制,保障群众合理诉求有回应、有落实;

6. 回头梳理2012年历史遗留诉求问题,依规依法妥善处置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村务公开相关合理诉求;

7. 依法维护三名退役军人、中共党员的合法权益与职业荣誉,保障群众依规理性维权渠道畅通。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反映内容全部客观真实,所有办事记录、文书原件、平台截图、邮寄底单、沟通记录等证据完整可查,无捏造、无虚构、无夸大表述,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新湖南媒体平台予以关注监督、协调督办。


投诉代理人:郭升群

联系电话:1521115****

邮箱:1136583855@qq.com

实名投诉人:孙水林、张志林、张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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