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3
涉及单位:湖南揽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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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年底,向湖南揽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揽星教育”)购买了“【2026考季】CFA畅优奖学金班”课程,全额支付25000元。由于个人原因,我于2026年春节后申请退费,但揽星教育仅同意退还约16000余元,扣除费用高达8000余元。我认为该公司的退费规则存在多处霸王条款,在实际服务过程中也严重不到位,特向贵栏目求助。
一、说好的“一对一辅导”,实际几乎没服务
我和揽星教育指定的辅导老师于2026年1月5日添加微信,之后机构提供的所谓“辅导服务”仅为:1月份告诉我怎么操作(一次性入学指引)、出了一份学习计划、催了我两次学习。然后到了2月份(含春节假期),辅导老师整月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答疑、跟进和督学服务,几乎处于“失联”状态。我和辅导老师有效沟通不足10次,内容极为有限。合同里承诺的“一对一持续辅导”完全没兑现,机构却要按月全额扣除辅导服务费,我觉得这钱花得太冤枉。
二、教材是合订本,我只用了不到一科,机构却要按全科扣费
机构发给我的是两个大合订本,每本里面大概有5科内容。我实际只用了不到一科的内容,还有一整本教材完全没翻过。我愿意把那本没用的教材退回去,但机构却要按合同里的“10个科目、每科80元”来全额扣费。我觉得这样也不合理——教材是合订本,我没法只退回一部分,但实际使用的比例确实很低,凭什么按全科来扣?
三、平台使用费和服务费,扣费的计算时间都不一致
退费核算中,平台使用费按4个月算,辅导服务费按2个月算,同样是按月计算的费用,怎么还用了不同的时长?这不是为了多扣费而随意凑数字吗?
四、退费要收20%违约金,实在太高了
合同约定我申请退费属于“违约”,要扣实际付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也就是5000元。我承认因为个人原因退费确实有错,但这违约金是不是高得离谱了?我总共只接受了很少的服务,机构实际损失根本没那么大,5000元违约金实在难以接受。
五、退费条款本身可能就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合同里还写着“甲方提出退费属甲方违约情形”“续学籍期间及学籍过期后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我后来查了法律规定,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霸王条款。法院也有真实判例支持这个观点,认定“超期不退”等条款无效。我觉得揽星教育的这些条款很可能也是无效的。
我的诉求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解除合同,扣除我实际学习的极小部分课程费用(比如按课时计算,约35.7元/小时),其余不合理的扣费(辅导服务费、平台使用费、教材费、20%违约金等)都不应该扣或者只扣很少一部分。我觉得应该退给我2万元左右比较合理。
我已经保存了合同文本、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教材照片等全部证据。恳请记者同志关注此事,帮助我维护正当权益!
求助人:翟子铜
日期:2026年5月3日
联系电话:1760314****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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