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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说好的补差价,结果做完15天以后一直到月底都未兑现

时间:2026-04-30

涉及单位:江西立讯智造有限公司、湖南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湖南启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我于2026年3月13号,通过中介介绍。了解了去江西立讯上15天班有4200的信息,于是我于13号下午就到长沙国际企业中心北区14栋1205面试,这个地址的公司是湖南启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当时中介让我到了就联系姓林的,电话:15526420093,到了以后是一个姓王的接待的,他当时也和我们说了,只要做满15天,公司发一部分,剩余的差价他们会补,说是4月10号会补,于是我们就到了江西立讯,当时到江西立讯公司签合同的是公司是:湖南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我们于3月13号正式上班,3月30号离职,刚好15天。可是当我们离职以后,10号问他,姓王的说公司没给他们发。补不了,说让我们等15号,结果15号也没。又拖到25号也没,直至今天,我给姓林的打电话,他还说没有,说要到五一以后!当时上班的时候说的好好的,结果搞成现在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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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5-09 14:50:59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因留言中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我单位暂不清楚您的个人情况以及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具体约定。关于您反映的中介公司未按约定补足工资差价问题,您可准备相关事实的证据资料(协议、工资流水、聊天记录等),向有关系权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规定: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规定:立案应依法严格审查投诉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1、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投诉人与被投诉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3、投诉人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4、投诉人的请求事项;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对应提交材料不足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有关启动投诉程序所涉管辖范围、证据要求及办理程序有疑问,可向雨花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详询,联系电话0731-85122991。
    特此回复。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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