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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山景区大雾导致能见度低,景区浏览服务严重缩水

时间:2026-04-24

涉及单位:张家界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你好

本人于2026年4月22日下午一点至四点乘坐索道上山至天门山广场,游览期间遭遇大雾天气,能见度小于50,已到达红色预警,景区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且未根据天气风险采取合理管控措施,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现依据以下条款提出诉求: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就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示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大雾导致索道、栈道、观景区域能见度极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且观景价值基本丧失,景区未提前或现场明确告知游客大雾影响及风险,未尽法定提示义务。

2. 依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八条

旅游经营者对游客安全负主体责任,在气象风险提示发布后,应当加强巡查,必要时暂停运营、关闭危险区域乃至整体景区。天门山属山地高空型景区,大雾达到一定能见度标准时,应停运索道、玻璃栈道等高危项目,景区未按规定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存在管理疏漏。

3. 依据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法规及行业规范

在大雾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生效时,景区应及时公示预警信息、调整运营方案。景区既不告知、也不关闭、不调整,仍按正常票价提供严重缩水的游览服务,已构成违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法律依据,现要求景区予以退票退款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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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26-04-24 11:23:27

    尊敬的游客朋友您好!
           我是天门山管理处工作人员,您投诉的问题我们已经知晓,请于天门山公司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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