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2
涉及单位: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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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61岁,1月28日入院时只是双下肢水肿、少量腹水,病情本不危重。
平江县人民医院肝胆外科超范围诊治肝硬化内科疾病,不告知病情风险,隐匿低蛋白血症危急值,未及时规范使用利尿药,短短5天输液高达7000毫升,住院5天一瓶白蛋白都未使用,直接导致病情急剧恶化。出院时母亲肚子胀大、腹水严重,路都走不稳,随后迅速恶化转入长沙ICU抢救。医院明知白蛋白低至23.8g/L却拒不按规范补充,病历公然造假,CT显示大量腹水却记录腹平软。
4月13日医调委组织调解,医方竟荒唐表示白蛋白低可以吃高蛋白食物补充,低钾要吃重盐纠正,毫无医学常识,纯属推卸责任。
如今医院又以需要做医疗鉴定为借口,一再拖延,拒不垫付抢救费用。我们多次投诉,平江县卫健委一味包庇医院,不调查、不督办、不解决问题,向市、省部门反映也被层层推诿。
目前母亲在ICU治疗已欠费,随时面临停药,家庭已无力承担,危重病人实在拖不起,救命无门。
恳请上级部门严查医院严重治疗过错及卫健委包庇不作为,立即督促医院垫付ICU抢救费用,救救病人!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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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于4月22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投诉平江县人民医院”的留言内容已收悉,现就平江县卫生健康局调查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诊疗经过
患者汤弄玉,女,60岁,住院号:202604673。因“反复腹痛伴黄疸3年余”,2026年1月28日在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住院,入院诊断为:“1.梗阻性黄疸2.肝内胆管多发结石伴胆管炎3. 肝胆管扩张4.肝硬化5.脾大6.胰腺占位性病变:性质待查 7.腹腔积液”,于2026年2月2日办理出院,现投诉主要事由为:质疑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在其母亲住院诊疗期间未使用白蛋白和未及时规范使用利尿药导致病情加重。
二、核查情况
2026年4月7日我局已组织医政、法规、信访、卫监综合执法及相关专业人员联合开展调查核实。通过查阅患者汤弄玉(住院号202604673)病历原件、询问相关医务人员、核查诊疗记录与医嘱、检验检查报告等方式,现对您投诉质疑的事项核实如下:经核查,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未使用人血白蛋白和利尿药物情况属实,但入院血钾2.81mmol/L,有不宜使用利尿剂指征,出院小结有“可考虑口服呋塞米+螺内脂利尿,警惕低钾”记录。鉴于患者病情的复杂性,现有材料尚不足以预判未使用人血白蛋白和利尿药物对患者造成的损害程度及因果关系参与度。为客观、公正地明确责任划分,建议医患双方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以鉴定意见作为后续处理依据。
三、权利告知
我局对您母亲因疾病带来的痛苦深表同情,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我局前期已组织联合调查,并向您作出平卫函〔2026〕20号正式书面回复,同时,又组织医调委及行政调解3次,均因您要求平江县人民医院先行垫付医药费原因未达成协议,鉴于平江县人民医院系国家事业单位,所有财物均属国有资产,在医患双方对诊疗行为存在明显争议的情况下,务必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划分责任后,方可进行赔偿,否则易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因此,我局建议您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划分责任再由医调委进行调解或直接对医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