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1
涉及单位:住建局,凰腾阅江山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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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凰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阅江山项目存在大量的遗留问题,并且在业主持续维权期间,于2024年7月至9月完成了注销程序,其清算组未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虚假清算,我的商铺交房即发现墙体,横梁存在规则性,贯穿性结构裂缝及渗水,并非开发商声称的“温度裂缝”开发商长期敷衍,更为严重的是,开发商在小区多项配套设施未验收的条件下,(如供水系统,监控系统,规划车位,门禁系统,充电设施等)采取“闪电注销”登记方式,逃避质保责任,住建局等部门明知开发商存在大量的信访未了结的情况下,集体沉默,放任开发商注销登记,而面对业主的合理诉求,住建部门不仅未彻查开发商违规行为,反而在回复中将问题归咎于业主“不配合整改”,但对开发商恶意逃责行为避而不谈,没有半点责令改正之意,这种颠倒黑白,推诿塞责的回复,彻底暴露了监管失职与行政不作为,老百姓倾尽毕生积蓄购房,却陷入了交房即维权绝境,恳请上级部门高度重视,还我一个公道。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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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洞口凰腾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至9月完成了注销程序、其清算组未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虚假清算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依法需要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依法不需要清算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自登记机关予以注销登记之日起,市场主体终止。
第四十五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该企业已于2024年7月25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9月8日。公告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洞口凰腾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成立了清算组,2024年7月25日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并于2024年7月25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9月8日,公告期中我局并没有收到任何的债权人申诉诉求。该企业于2024年9月11日完成了清算。并于2024年9月12日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提交了注销登记,提交材料包含了:1、申请书;2、注销决议;3、清算报告;4、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5、营业执照正副本。
综上所述,该企业注销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工作人员属于依法、依规,受理并核准了该企业的注销登记。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