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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熊氏牙科无证行医,偷税漏税,派人来我家中闹事

时间:2026-04-21

涉及单位:道县卫健局,道县税务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

本人杨业,住道县寿雁镇豪福村。现举报道县熊氏牙科寿雁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124MA4QJWMB90)及其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诊所超范围经营,医生超范围执业

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仅登记“预防保健科”和“全科医疗科”,未登记“口腔科”,却长期开展牙科诊疗活动。该诊所医生熊髪成,其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范围为内科专业,不具备口腔科执业资格,却在该诊所为我实施牙冠修复术,将我9颗牙齿磨小。

二、已被卫健局行政处罚,但申报违法所得为0

2026年4月9日,道县卫生健康局已对熊髪成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超范围执业,处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该诊所违法所得却申报为0,但该诊所长期正常经营,有员工、有患者,明显存在经营收入,其“无违法所得”的上报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涉嫌隐瞒收入、偷税漏税。

三、该诊所雇佣无证员工

该诊所在正常营业期间雇佣有多名员工,但该诊所未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未缴纳社保费用。其中部分员工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涉嫌非法行医。

四、被查处期间仍在偷偷营业

卫健局调查期间,该诊所仍在周六、周日等卫健局不上班的时间段偷偷开门营业,继续违法开展诊疗活动,藐视法律,毫无悔意。

五、被查处后改门头继续开

卫健局处罚后,该诊所将门头由“熊氏牙科”改为其他名称,企图改头换面继续经营,逃避监管。

六、无证牙医找人闯入我家,赖着不走

该诊所医生熊髪成(无口腔科执业资格)在我维权期间,找来两个不认识的人直接闯入我家,坐着不走,我多次要求他们离开均遭拒绝。我报警后,警察到场将两人带走,但其行为已对我及家人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七、该诊所总店报警反诉我,试图打压维权

在我依法维权、发视频曝光其违法行为后,该诊所设在道县县城的熊氏牙科总店以“诽谤”为由报警,并起诉我,试图通过报警和诉讼打压我的合法维权行为。

诉求:

1. 请求税务部门对该诊所的实际经营收入进行全面核查,依法追缴其偷逃的税款,并予以处罚;

2. 请求税务、卫健部门联动,对该诊所上报“违法所得为0”与实际经营收入严重不符的情况进行调查,依法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

3. 请求卫健部门对该诊所超范围经营、雇佣无证员工、被查处期间违规营业、改门头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4. 请求公安机关对熊髪成指使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5. 请求相关部门对该诊所总店滥用诉权、打压维权者的行为予以关注。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道县县委网信办 2026-04-29 16:19: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富塘税务所派出工作人员开展了实地调查,依据相关规定对被举报人做出了税务处理决定,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通过金三系统查询, 道县熊氏牙科寿雁分店,纳税人识别号:92431124MAQJW**** , 法人代表:熊某希。该店税务登记日期为2026年3月18日,未查询到该店此前的登记信息。登记事由:经金三税务系统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数据比对,判断该户为在营未办税户,税务部门强制恢复登记。
    2.经调查核实,投诉人杨某于2026年2月27日到道县熊氏牙科寿雁分店进行镶牙及修复术,费用共计:6500元,预交费用1920元。消费期间双方产生纠纷,杨某投诉道县熊氏牙科寿雁分店未向其开具发票。我局接投诉后,联系约谈了道县熊氏牙科寿雁分店负责人,并开展了实地核实。调查发现,该消费行为未全部完结,熊氏牙科寿雁分店在双方产生纠纷后与杨某进行了协商,退还了杨某1920元的预交费用(有转账记录),杨某无异议。因消费行为事实上属于服务中止且被投诉人未实际收到款项。因此,针对道县熊氏牙科寿雁分店未按规定向其开具发票的投诉理由不成立;
    3.税务登记后,道县熊氏牙科寿雁分店应按照税法规定于4月2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该纳税人并未按规定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我所按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并责令纳税人限期申报隐匿收入。
    综上,税务部门对举报涉及问题已调查核实并处理完毕,我们将持续关注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彻底解决。感谢网友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将畅通举报渠道,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道县税务局
    2026年4月29日

    道县县委网信办 2026-04-27 15:46: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执法人员,严格对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职责,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开展全面复核、依法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前期已查实并依法处置的违法事实及处罚情况
    经前期全面调查核实,道县寿雁镇阳芳卫生室(原对外使用“熊氏牙科寿雁分店”名义)存在多项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已依法从严查处,具体如下:
    (一)超范围经营与超范围执业。该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未核准口腔科诊疗科目,却擅自开展牙科诊疗活动;从业人员熊某成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不具备口腔科执业资质,擅自为举报人实施牙冠修复等口腔诊疗操作,超范围执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经执法核查确认,该卫生室存在雇佣无有效医师执业证书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该违法事实已依法认定。
    (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于2026年4月8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对道县寿雁镇阳芳卫生室: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
    2.对熊某成个人:并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
    3.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明确责令该卫生室立即停止一切口腔诊疗活动,拆除牙科诊疗床及相关牙科诊疗设备,清除与口腔诊疗相关的宣传标识。
    目前,涉案罚款已全部足额缴纳,该卫生室已停止所有口腔诊疗活动,相关设备已拆除,违法行为已彻底终止,案件已依法办结。
    二、关于网友反映重点问题的复核情况
    (一)关于“违法所得申报为0”的执法说明。按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核心原则,违法所得认定需有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凭证、收费台账等证据支撑。经执法人员全面核查,该卫生室未建立规范的医疗收费台账,未向就诊患者开具正规医疗票据,经营收支以私下现金交易、个人私下转账为主,无固定收费标准,接诊人次、诊疗收入无法精准溯源,缺乏合法有效的核算依据。若随意估算认定违法所得,将存在证据瑕疵、程序违法风险,影响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已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该卫生室及相关人员的非法行医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确保处罚有据、程序正当。
    (二)关于“查处期间仍营业、改门头逃避监管”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复核及专项“回头看”检查,确认该卫生室已严格按照《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停止一切口腔诊疗活动,未发现周末或其他时段违规开展口腔诊疗的情况。关于门头更名事宜,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我局已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掌握其更名相关信息,重点紧盯该卫生室执业行为,明确严禁其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变相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坚决严防非法行医行为反弹回潮,确保监管不缺位。
    (三)关于“雇佣无证员工、未缴社保”的问题。其中,雇佣无有效医师执业证书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问题,已纳入本次行政处罚范围,我局已责令该卫生室全面整改,严禁再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诊疗工作,并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员工社保缴纳事宜,不属于卫生健康部门法定监管职责,我局已第一时间将相关线索同步告知税务、人社等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其开展联合核查,形成监管合力,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四)关于“威胁恐吓、非法侵入住宅、报警反诉打压维权”的问题。上述事项超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权限,不属于我局监管职责范围。为保障群众合法维权权益,我局已明确建议当事人妥善固定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局将全力支持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持续加大对全县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重点排查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证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已查处案件实行“回头看”常态化,定期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二)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主动对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非法行医、违规更名、涉嫌偷税漏税等行为的联合排查、联合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严格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质效。坚持依法依规、证据确凿、程序正当的执法原则,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流程,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专业性和规范性,既严厉打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又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与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群众权益。进一步公布卫生健康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涉医违法违规线索,快速核查、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


    道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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