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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陵区政府工作人员政绩观扭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涉嫌程序违法问题的投诉

时间:2026-04-21

涉及单位:零陵区城管执法局,朝阳办事处,自然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投诉事由:

我家合法拥有的围墙及房屋,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于2026年3月16日被有关人员强制拆除。相关部门在此过程中表现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极端漠视,其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程序严重违法,与依法行政、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背道而驰。更令人愤慨的是,面对群众的质疑与诉求,有关部门在后续回复中,不仅未能正视问题、纠正错误,反而试图以不实说辞掩盖其违法事实,态度敷衍,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事实与经过:

权属清晰,合法拥有: 1988年9月,我家依法购得零陵区朝阳街道东岳宫村委会三组荒地240平方米。同年11月,经永州市国土管理局正式批准建房(审批单号:1988土管字446号),并缴纳了相关规费(财政收据号:0259514)。后建成围墙及两间平房,一直合法使用至今。

协商无据,程序缺失: 2026年2月,朝阳办事处及零陵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就“征地”事宜进行协商,但自始至终未能出示该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征地批复、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任何法定文件。在征迁依据、补偿标准完全不明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同意其要求。

暴力强拆,报警无助: 2026年3月16日上午,在未有任何事先书面通知、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有关方面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我家房屋。我们闻讯赶到现场时,竟遭到现场多名保安的阻挠和拉扯,我们当即拨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未能有效制止该违法行为。

回复不实,企图搪塞: 事件发生后,我们向多方反映情况。然而,零陵区有关部门在3月30日给出的所谓“回复”中,回避“是否依法征地”、“是否履行法定程序”等核心问题,以“项目整治”等模糊理由进行搪塞,其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企图掩盖其违法强拆的实质。

核心问题与诉求:

此次事件,暴露出少数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错误倾向:

政绩观扭曲: 可能为了追求所谓的“项目进度”或“表面政绩”,将法定程序视为障碍,将群众利益置于不顾,不惜采取违法手段推动工作。

法治意识淡漠: 完全无视《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征地拆迁的严格程序规定,实施“未批先拆”、“以拆违代拆迁”的违法行为。

群众立场缺失: 在协商中不透明,在行动中不沟通,在冲突中不制止,在回应中不诚恳,严重伤害了群众感情,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我们恳请上级领导与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彻查: 对零陵区相关部门在此次事件中,从项目立项、征地程序到强制拆除全过程进行全面调查,查明是否存在违法审批、程序缺失、滥用职权等问题,特别是其中可能存在的“政绩工程”思维和漠视群众利益的思想根源。

我们相信党和政府有决心、有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纠正基层不正之风。我们期盼着一个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结果,以修复我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政府的信任。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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