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0
涉及单位: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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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6年1月3日和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30000MD03844356,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91号汇汇财中心2702-03房)签订委托合同,该所人员以3-7天快速回款、百分百线上开庭和无需本人到场等宣传内容,诱导我前期支付600元。付款后该律所没有提供对我有实质性的法律服务,和自己宣传内容严重不符,之后我联系这家律所总是处于失联状态,该律所不履行催收义务,拒绝我提出的全额退款(600元),该律所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宣传和严重损害我的合法权益,我因买卖纠纷找到该所,明确告知对方无法联系到债务人,要求通过起诉来维权,该律所已知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向我作出虚假承诺,直接诱导我付了600元服务费。在这个事项的整体处理中,这个律所没有安排执业律师与我直接对接,全程都由什么助理、顾问和专员与我沟通联系,未履行律所应尽的法律服务义务,费用付完后,该律所只做一两句简单回复,最后调解失败了该律所还要让我支1500元的起诉费(我没答应付),该所并没有给我本人带来任何实质性的诉讼帮助,也没有提供有效的催促对方还款的法律服务,这家律所完全未实现前期承诺,没实现我委托维权的目的,相反还损失我600元。我今天投诉,请雨花区司法局、长沙律协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要求该律所全额退还我前期支付的服务费600元,并依法严肃处理其违规执行、虚假宣传和离谱收费的的不良行为。我已全部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可随时配合调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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