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0
涉及单位:国土局,规划局,儒林镇政府,执法大队,城管部分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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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步县儒林镇新田路与白云大道交汇处红绿灯旁,有一栋老木屋在各政府部门多次都因为此地属马路边上而且可建房面积过于小,属于政府强制规划区,没有办到任何合理建房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于2025年10月国庆节趁政府各部门放假之际突击违建。
施工期间多次因为镇里各部门联合执法的情况下暂停施工。但是最终在拆除违建行动中,由于屋主的死命阻挠。最后协商是屋主自行拆除违建,恢复原状。但是现在马上就2026年5月了,物主没有拆除任何的违建,而且还在四处活动,希望通过自身在本地的强大关系网,违法办理到建房手续。
此地位于红绿灯规划处,地理位置相当优越。但由于受马路边建房受规划影响要后退之后基本上已无可建房面积,规划受限,此房是按规定是不可能办理建房手续的(这话也是建委及国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亲口说的)。如此地建房不仅损害了四周邻居的采光,更破坏了国家的法律和规划,让新田路和白云路交界处的发展都十分受限。望国家及政府出面,马上拆除违建,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心和期盼,让违法行为得以纠正,避免更多的群众效仿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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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湖南》上反映的请求拆除城步县儒林镇白云大道与新田路交叉口红绿灯处违建问题我镇已收悉,经我镇执法大队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自建房房主段某是石板桥社区某组村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在新田大道东端与白云大道红绿灯交叉路口北面有一处木制结构老旧危房,该房屋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使用权人为其已故丈夫刘某。白云大道修建期间,该木屋未纳入征地拆迁范围,道路建成后路基抬高,导致房屋处于低洼地带,汛期极易被雨水浸泡,已形成危房。
2025年9月,段某以危房修缮加固为由,通过吊车将木屋整体抬升至与人行道持平高度。后续施工过程中,我镇执法大队发现其违规修建井式地桩、布设钢筋,存在全面扩建违法建筑的明显倾向。对此,执法大队于2025年10月15日依法向其下达《停工通知书》,该户随后停工,未再开展混凝土硬化施工。
2025年12月7日左右,段某擅自恢复施工并浇筑地梁,镇、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开展政策宣讲和劝导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部分,均遭到当事人拒绝。2025年12月28日,我镇制定专项强制拆除方案,组织公安、城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强制拆除行动。行动过程中,段某家中长辈以极端方式抵抗,为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强制拆除行动暂时终止。经工作人员现场进一步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当事人承诺在未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前,不得擅自动工建设,否则接受依法强制拆除处理。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做好政策宣讲,安排工作人员定期上门沟通,耐心解读相关建设管理规定,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安排专人对该房屋开展每日现场巡查,实时掌握现场动态,坚决杜绝偷建、续建等违法施工行为,一经发现当事人有新建、续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我镇执法大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拆除。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监督和理解。
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