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0
涉及单位:湖南先忧律师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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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莫清君,现正式投诉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30000MD03844356)存在严重违规执业、虚假宣传、收费不服务、拒不退款等违法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一、基本事实
1. 该律所工作人员通过线上方式向本人宣传,承诺可快速处理相关法律事务,虚构办事效率、虚假承诺处理结果,诱导本人与其达成服务并支付费用。
2. 本人于1月15日向该律所支付服务费用共计2600元,有完整转账记录、发票记录为证。
3. 收费后,该律所未按约定提供任何实质性法律服务,未安排执业律师对接案件,未开展任何合法合规的代理工作,长期敷衍、拖延,甚至出现沟通不畅、消极应付的情况。
4. 本人多次要求说明工作进展、要求按承诺履行义务,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本人提出解除服务、退还费用后,该律所拒不退款,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二、违规事实
1. 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 收费后不提供对应服务、敷衍了事,属于严重违约及违规执业;
3. 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服务费用,涉嫌不当占有委托人费用。
三、本人投诉请求
责令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立即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服务费用2600元;
2. 请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该律所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违规行为依法调查、严肃处理;
3. 督促该律所停止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不当行为。
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已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宣传截图等全部证据材料,随时可提交核查。
投诉人:__莫清君________
日期:2026年__4__月___20_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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