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20
涉及单位:汝城县交通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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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响应镇、村号召,报名摩托车驾驶证练车和考试,当时宣传3个月内可考完,也就是24年10月可考完。8月考完科目一,到了9月就一直没有后续项目。如今已经是2026年4月,原驾校说不存在了,新驾校不接续原驾校的学员,只能按新学员对待。找过汝城县交通局,接线员说哪里看到的报名消息找哪里去,几次找村镇,又说政策原因没办法处理。作为驾校的管理单位,不协调解决百姓困难,直接推诿。摩托车驾考本来是好事情,如今却都在推脱,让老百姓像无头苍蝇到处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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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
收悉您反映的关于汝城县摩托车驾照练车困难重重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根据我县机动车驾培行业(摩托车)的实际情况,究其原因主要由以下因素造成:
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启动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计算机智能化评判系统,即智能化考场政策
为扎实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工作,切实提高摩托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满足群众的考试需求,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加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交传发【2023】1号)的规定,要在全省开启智能化考场的建设。因此,我县交通警察大队于2024年8月停止了摩托车驾驶人科二、科三的考试,导致部分已考科一的学员,未能继续正常预约其他科目的考试。
二、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场地达不到新的技术要求,已陆续自愿申请备案注销
我县原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线下申请备案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摩托车)有6家,承载本县人们群众及“送考下乡”摩托车驾考的培训业务。根据湘运管驾培发《关于明确专项摩托车驾驶培训机构许可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以上6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条件及教练场技术要求均达不到《通知》标准。我局已于2025年6月,对相关驾培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各机构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进行整改。因受场地的制约、资金投入的局限以及智能化考场停考所带来的连锁效应,2025年8月至11月期间,由6家驾培机构自愿申请,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注销了备案,不再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质。
综上所述,针对学员反映的焦点问题,我局集体约谈了原6家驾培机构负责人,督促其要引起高度重视,以积极的心态和负责任的担当,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消除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一是要做好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二是要主动做好退费事宜,尤其是那些已考科一,但未完成其他科目培训及考试的学员。截止目前,由原各驾校主动退费43人,经诉求人反映,我局介入协调退费37人。
另,我县智能化考场(汝城县幸福考场,地址:土桥镇物流园区),经汝城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湖南汝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已于2025年9月建成,且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后正式启用,摩托车驾考人可直接通过交警12123自主预约各科目的考试。原在驾培机构已交培训费,又未进行培训,且完成各科目考试的学员,可以拨打0735-8223636反映,我局将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督促驾校及时处理退费事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汝城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