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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教师工资改革问题的几点意见

时间:2026-04-18

涉及单位:平江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我县推行教师工资按月打卡发放,改革方向合理,也稳定了教师打卡收入。但现行方案未充分顾及青年教师现实生存困境,一定程度影响90后、00后年轻教师工作积极性,现就相关问题与诉求郑重反映如下:

1. 公积金按4月份政策保持不变,恳请大幅下调五险扣缴比例,切实提高教师月度实发打卡工资。90后、00后教师肩负购房、结婚、育儿多重压力,延迟退休背景下社保资金长期无法支取,生活负担沉重。目前每月仅增收几百元,财政压力转嫁教师群体,已造成全年收入变相降低。待财政好转后补发年终奖、提升收入,我们予以理解。教师生活安稳,才能潜心教学、提升学生成绩,务必保障教师基本生计。绝不能让教师迫于生计,下班去跑外卖、兼职谋生,既分散教学精力,更严重损害平江教育的整体形象。

2. 请明确固定每月发薪日(如5日),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发放,严禁发薪时间随意变动、朝令夕改,保障教师能合理规划日常开支,稳定工作心态。发放工资莫拖拉,工作人员早点造表,领导早点签字审核、财政或银行早点发放。

3. 务必尽快足额补发2025年度30%奖励性绩效、2026年1-3月等各类历史拖欠补贴。2026年6月起严格执行新制度,5月劳动节前全面清理历史欠账。长期拖欠薪资必将引发人心浮动,务必杜绝此类问题,稳住教师队伍。

4. 严格执行学校会计、学区财务、县教育局的三级核算机制,逐人逐项再次核对全体教师工资、绩效、社保及公积金扣款,坚决杜绝错发、漏发、多扣、少发。不能群内公示了之,让老师自己去核对担责。部分教师不一定看的懂财务报表,更没时间精力去细致核算,关键在三级会计。算错了,日后必维权。数据失误,哪怕1分钱,都会引发信访及法律后果。财务责任终身追究,绝不允许财务人员敷衍了事。

5. 立即整改学校绩效考核乱象,现有拿教师自身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模式,属于变相克扣教师收入,必须彻底纠正。同时严厉整治教育基金会资金挪用、截留、优亲厚友、评选不公、校内排序领奖等问题,严禁各类违规操作,建议将基金会资金用于绩效激励,真正惠及全体教师。

6. 每月发放工资时,必须同步推送清晰完整的电子或纸质工资条,逐项列明应发总额、基本工资、绩效、补贴、五险及公积金扣款、实发金额,严禁使用代号、模糊表述,杜绝糊涂账,切实保障教师知情权与监督权。

以上问题关乎教师切身利益与教育队伍稳定,恳请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决策前优先考虑我们00、90后感受,切勿漠视青年教师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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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江县教育局 2026-04-21 13:08:5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感谢您对平江教育的关心关注及监督。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计财股、政工人事股核查梳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本次教师工资发放方式调整,系按照全省财政统一部署开展的内网工资系统升级规范工作,并非工资制度改革,相关待遇核算标准均严格依据现行政策执行。
    一、关于“五险及公积金扣缴”问题
    我县教师住房公积金、五险扣缴比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政策标准执行,不存在擅自调整扣缴比例、将财政压力转嫁教师群体的情况。教师全年应发收入严格按政策核定,不存在变相降低收入问题。
    二、关于“工资发放时间”问题
    我县此前教师工资发放时间固定在每月22日前,为进一步保障教师日常开支安排,将统一调整为每月12日前发放(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严格执行固定发薪时限,杜绝随意变动。
    三、关于“历史绩效及补贴补发”问题
    因全县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刚完成,2025年度30%奖励性绩效目前正在加紧审核发放名册,计划于5月31日前足额发放到位。2026年1—3月基本工资已通过财政统发按月打卡发放,各项津贴补贴由各预算单位依规按时拨付,不存在长期拖欠的情况。
    四、关于“工资核算与发放监管”问题
    我县教育系统严格执行学校会计、学区财务、县教育局三级核算审核机制,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数据均实行逐人逐项复核,严防错发、漏发、多扣等问题,无需教师个人自行核对担责。如出现个别数据差错,将在次月及时调整纠正;财政部门年末统一开展人员经费结算校核,确保工资发放精准无误,相关财务工作全程从严监管、责任到人。
    五、关于“绩效工资分配及教育基金会管理”问题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奖励性绩效由学校在核定总量内,依据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考核方案自主分配,分配过程及结果全程公开公示,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符合政策规定,不属于克扣教师收入行为。
    我县教育基金会为依法登记的公益性非营利组织,资金使用严格遵循《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主要用于奖教助学、扶困济弱等公益事业,全程接受纪检、审计及社会监督,未发现挪用、截留、优亲厚友等问题。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基金会资金不可替代财政保障范畴的绩效工资,无法直接用于全体教师普惠性绩效激励。
    六、关于“工资条提供”问题
    我局严格落实教师工资知情权与监督权,要求各校在每月工资发放后,通过纸质或安全电子方式,向教师提供明细清晰、项目完整的工资条,逐项列明应发工资、各项补贴、社保公积金扣缴、实发金额等内容,杜绝模糊表述与“糊涂账”,确保教师清楚知晓个人薪酬构成。
    我局将始终把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稳定教师队伍摆在重要位置,持续规范工资发放、绩效分配、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广泛听取教师合理意见,不断优化工作举措,全力维护我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您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平江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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