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16
涉及单位:长沙市开福区涉事KTV商家、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开福区生态环境局、开福区文旅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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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24年起反映噪音扰民问题,2026年开始正式持续投诉,至今位于纯居民住宅小区内的酒点聚KTV及多家KTV仍存在长期噪音扰民、后期甚至报复性扰民情况,噪音问题每日持续,未得到任何根本性解决。(酒点聚由其嚣张,顶风作案,屡教不改)
投诉过程中,110,辖区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文旅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相互推诿、不作为、慢作为、推诿塞责等情况,问题始终在各部门间空转、流于形式,无实质处置进展。本人后续又向湖南省12388、12389投诉反映,问题依旧未得到任何处理与回应。
本人曾前往湖南省纪委三楼311室反映各职能部门不履职问题。接待人员在沟通中压制本人发言,未按规定出具投诉回执。期间该接待人员曾声称纯居民用地可以开设KTV,经本人提醒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才承认纯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违规开设KTV。本人提出该问题属于紧急民生事项,依法应在30日内办结,接待人员却答复需等待60日;本人追问若60日后问题仍未解决该如何处理,对方仅表示“到时候再过来找他”。上述行为属于推诿扯皮、不作为、敷衍应付,存在官僚主义作风。
本人多次拨打110报警求助噪音扰民问题,接警人员态度凶狠,声称没有相关权限、不在管辖范围之内。经本人向110投诉后,对方态度虽稍有改善,但依旧不好。本人拨打110报警约90%的情况,110均未安排民警出警。本人向12345热线要求协调110派民警出警,12345也不派单至派出所,同样称不在110管辖范围,拒不履行督办职责。根据2026年噪音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规定,社会生活噪音尤其是夜间噪音依法属于110管辖范围,110与12345相互推诿,属于严重不作为。
投诉期间,居委会工作人员致电本人时,强行打断、不让本人正常陈述情况,并随意给本人扣上“不提供证据、不配合工作”的帽子。对此本人说明两点:
第一,调查取证、核查线索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本人没有义务代替部门开展工作、收集证据。案涉KTV开设在纯居民小区内,且属于无证经营,本身已明显违法,相关部门依法可直接予以取缔,并不需要额外由群众提供证据才能办理。
第二,本人并非不愿配合,而是长期以来各职能部门的推诿、敷衍、不作为,已使其在本人心中彻底失去公信力,本人对相关基层部门已无任何信任,其履职行为令人寒心,因此相关证据仅向中央“互联网+督查”平台提交。
本人已留存12345热线通话录音70余份、其他各职能部门通话录音40余份,证据完整。经文旅部门确认,该小区内涉事经营场所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属于违规经营。文旅部门曾表示此事“比较难办”,但只要依法履职,不存在无法办理的事项,所谓“难办”本质上是履职意愿不足、不作为的借口。
该小区居住群体以老人、儿童为主,已有多名居民投诉扰民问题,部分老年人仅能拨打110求助,相关警情记录均可查证。本人家庭属于弱势群体,场所噪音震动已导致楼板共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与身心健康。在本人住宅1米至100米范围内,就有6家KTV同时存在噪音扰民情形,相关经营点位在地图软件上均可查询。
各职能部门在接到12345工单后,仅走流程、空转敷衍,从未向本人反馈过问题处理节点、办理时效及具体处置措施,仅提供过两份内容模糊的回执,无实际意义。截至目前,12345热线仅反复答复“处理中”,无任何实质进展与正式反馈,其他各职能部门亦未作出有效反馈。
本人在向湖南省纪委等部门投诉时已明确声明:若在投诉期间或问题解决后,本人遭遇任何形式的报复、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连带责任。
此事事关群众基本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属于紧急民生问题,并非普通信访事项,恳请上级部门依法依规督办核查,责令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对无证违规经营的KTV依法查处取缔,切实解决长期扰民问题。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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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市民所称KTV噪音扰民问题,已告知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对于娱乐场所(适用于KTV、酒吧等商业经营噪音)超过噪音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行为,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或罚款。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经营场所边界噪音超标由城管或者环保部门进行界定处理。市民多次报警,我所接到警情后及时去现场制止。针对市民反映KTV噪音扰民,对KTV进行取缔,不属于我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我所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已向捞刀河街道综治中心发公安提示函,书面告知街道我所在工作中发现,位于开福区捞刀河街道高岭社区向家湾安置小区1栋的酒点聚KTV,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多次报警噪音扰民行为,经民警现场多次劝阻及警告后整改效果不佳,仍有反弹。建议由综治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约谈并执法,共同促使问题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