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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吉安出租车司机歧视残疾人,拒送地下车库

时间:2026-04-16

涉及单位:溆浦县吉安出租车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

本人马昌清,系肢体残疾(双下肢残疾),

2026年4月13日9:36时,本人在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检察院至城北1号二期段,乘坐溆浦吉安出租车有限公司出租车(湘N:DY1606时),因当时天气下雨原因我请求司机将我送至地下车库。

但司机以“各种理由拒载“后;我请求司机协助取后备箱轮椅;司机态度非常恶劣的说:只赚你几块钱,还要搬上搬下轮椅”,司机在帮我搬运轮椅过程中,动作粗鲁、极不耐烦,随意乱拽乱放,未履行出租车驾驶员应尽的安全扶助义务,严重影响了乘车安全与我的个人尊严。此事件表现出明显的嫌弃与歧视态度,不安全履职,严重违反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违反交通运输部规定;

此事我已向溆浦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但执法大队以吉安出租车公司调取无双方对话视频;并且以我无法出示视频录音为由无法定性。处理结果敷衍了事,没有公正解决。

恳请上级部门公正公道处理,监督执法,切实维护残疾人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请求:

1. 对歧视残疾人、服务态度恶劣的司机依法处理;

2. 要求溆浦吉安出租车有限公司对司机进行服务培训与教育,并向我书面致歉;

3. 要求相关部门公正处理此事。

谢谢!

投诉人:马昌清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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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溆浦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04-20 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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