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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宁远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6-04-15

涉及单位:中和镇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白田村村委会以装修村礼堂为由,违反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相关政策规定,违规向村民按每人500元标准摊派费用,严重超出法定筹资上限;且设定“不出资不准进入礼堂”的惩罚性条款,侵犯村民合法权益。本人向中和镇人政府反应后,得到镇政府电话07467622117通知,根据驻村干部的调查处理,认为此次强制摊派合法。我说违法事实你们看不见吗?但镇政府说按流程只要回复你就行了,回复什么内容不重要,随便你认不认可。本人对于这种睁眼说瞎话,官官相护的行为表示唾弃,因为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怎么能是经过了镇政府就变合法呢?理由如下

1 根据《湖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据湖南省统计局2026年3月官方发布数据,2025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501元,据此核算,全省农村居民一事一议人均筹资法定上限为235元/人/年。本次村委会要求每人缴纳500元筹资款,远超湖南省法定筹资上限,超出金额达265元,属于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即便履行了部分议事及审批程序,也因收费标准违反政策强制性规定,该筹资决议及收费行为依法无效。

2“不出资不准进礼堂”条款违法无效,侵犯村民合法权益

村礼堂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的集体公共设施,使用礼堂是村民基于本村集体成员身份的固有合法权益。村委会设定“未出资不准进入礼堂”的条款,以剥夺村民集体公共设施使用权的方式,变相胁迫、强制村民缴纳超标费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该惩罚性条款内容违法,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

综上,对于违规超标筹资、设定违法限制性条款的行为,严重侵害村民合法财产权益及集体成员权利,恳请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乡镇政府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及时制止违法收费及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并对对于中和镇人民政府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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