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关于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违规违法执业拒不退费的紧急投诉

时间:2026-04-14

涉及单位: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关于对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违规违法拒不退费的紧急投诉

投诉人:刘居山

身份证号:62230119711122****

联系电话:1809312****

住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武南镇武南街99号4室

被投诉人:

1. 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30000MD02945364)

2. 原主任/责任人:刘启(电话:1877314****)

3. 经办人员:吕铭镝(电话:1816385****)

投诉请求:

1. 依法查处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无证执业、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

2. 依法查处原主任刘启、经办人员吕铭镝欺诈消费者、拒不履行合同的违规行为。

3.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全额退还投诉人服务费500元及相应利息。

4. 对被投诉人违法执业行为依法惩处,反馈投诉人。

事实与理由:

1.虚假宣传,诱导缴费签约

2025年7月29日,被投诉人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网上发布信息,诱导投诉人添加自称方志强的企业微信,诱导签订《执行法律服务合同》,并当场收取服务费500元。投诉人通过信用卡支付,商户名称为“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

合同签订后,被投诉人要求投诉人按照其发送的授权委托书模板,打印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邮寄至指定人员吕铭镝(电话:18163852595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2306)。投诉人已按要求完成邮寄,完全履行义务。

2.对方违约失联:

付款后投诉人被拉入一个微信群,群内一直以方志强(群主);行政督导等人名义搪塞,自2025年7月29日缴费签订合同起至今无人提供服务,多次催促办案及退款均无回应。未提供任何约定的法律服务。

3. 涉嫌非法经营及合同*骗

现经查证: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已于2026年2月6日被湖南省司法厅吊销执业许可证,已丧失合法执业主体资格。

4. 涉嫌收款主体造假

同时查证:我支付的服务费500元。款项支付异常:合同约定收款方为“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但我通过咨询发现微信支付账单显示收款商户为“诺缔律师事务所”(无“湖南"前缀),收单机构为"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经了解,该款项实际未进入律所对公账户,涉嫌收款主体造假。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投诉人合法权益,特向贵单位提起投诉,恳请严肃查处,迅速退费,切勿姑息。

此致

湖南省司法厅 / 邵阳市律师协会

投诉人签名:刘居山

日期:2026年4月14日

附件清单:

1.刘居山身份证

2.《执行法律服务合同》签字页及关键条款截图

3.微信支付账单截图(含收款方、收单机构信息)

4.群聊记录录屏(含成员信息、催办及失联记录)

5.授权委托书邮寄凭证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