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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市蒸湘区蒸水花苑17-2栋单元加装电梯申请材料造假及蒸湘区住违局违法履职的投诉信

时间:2026-04-14

涉及单位:衡阳市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关于蒸水花苑17-2栋2单元加装电梯申请材料造假及蒸湘区住建局违法履职的投诉信

致:衡阳市委书记 朱健 同志

尊敬的朱健书记:

您好!

本人李文英,身份证号:430425196612240360,系衡阳市蒸湘区蒸水花苑17-2栋2单元103室业主。现就本单元加装电梯申请材料造假、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蒸湘区住建局”)漠视事实违法回复、行政不作为一事,向您实名投诉。本人多次向基层部门维权无果,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无奈向您求助,恳请您督促相关部门彻查此案,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普通业主的合法权益,捍卫基层依法行政的公信力。

一、投诉事件核心经过

2025年6月19日,本单元业主罗新云向蒸湘区住建局提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材料,该材料存在伪造本人业主签名、伪造小区业委会同意文件、隐瞒小区业委会合法成立事实等严重造假行为,意图通过虚假材料骗取加装电梯行政许可。本人发现造假行为后,立即向蒸湘区住建局提交催办函,实名举报材料造假问题,要求依法核查并撤销违法初审意见。

然而,蒸湘区住建局在未向本人、未向小区业委会核实任何情况,仅单方面采信申请人虚假说辞的前提下,于2026年4月3日作出书面回复,全然无视完整证据链,错误认定申请材料真实有效,驳回本人全部合理诉求,执意维持违法初审意见,存在事实认定严重错误、法律适用完全不当、调查程序严重违法、刻意包庇造假申请人等多项问题,导致本人维权无门,合法权益持续受损。

二、案件核心违法事实与证据

(一)申请材料造假事实确凿,审批根基完全违法

1. 伪造业主签名:本人作为涉案房屋业主,自始至终坚决反对加装电梯,从未签署任何相关文件,也未委托他人代签,但申请材料中本人签名栏被104室业主胡朝阳恶意冒用签署,属于明确的伪造业主表决签名行为,直接导致加装电梯法定“双三分之二参与表决、双四分之三同意”的比例完全虚假,整个申请程序自始无效。

2. 伪造业委会文件: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于2025年1月9日经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蒸水办事处正式备案(备案编号:蒸水(备)2025-01),2025年6月申报时业委会已正常运行超5个月,本人也已于2025年5月向业委会缴纳物业费,有正规票据为证。但申请人罗新云刻意隐瞒业委会存续事实,伪造“业委会同意加装电梯”“业委会承诺签名真实”的文件,全体业委会成员均证实对此毫不知情、未盖章签字。

3. 刻意混淆时间掩盖造假:申请人以2024年前期物业合同混淆2025年6月的申报时间,谎称申报时小区无业委会、无物业,意图淡化造假责任,蒸湘区住建局却单方面认可该虚假说辞,完全无视客观时间证据。

(二)蒸湘区住建局违法履职,行政不作为问题突出

1. 调查程序严重违法:针对本人实名举报的造假问题,蒸湘区住建局仅约谈申请人与第三方代办公司,从未向本人、业委会核实签名与文件真实性,仅凭单方笔录就作出虚假认定,违背行政许可审查的法定程序。

2. 法律适用完全错误:申请人以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且加装电梯直接涉及建筑安全、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情形,但蒸湘区住建局以“第三方模板、非主观造假”为由,拒不适用该法条,将造假责任转嫁第三方,放弃法定审查职责。

3. 维持违法决定,损害业主权益:案涉楼栋为2007年建成的砖混结构房屋,加装电梯需开挖基础、破除圈梁,会直接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危害整栋业主安全,本身不符合加装条件。加之材料根本性造假,初审意见依法应撤销,但蒸湘区住建局执意维持错误决定,严重侵害本人作为一楼业主的切身利益。

三、本人的明确投诉诉求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衡阳基层依法行政的公正性,恳请朱健书记督促衡阳市相关职能部门督办此案,落实以下诉求:

1. 责令蒸湘区住建局立即撤销2026年4月3日违法回复及涉案加装电梯初审意见,废止全部项目公示,全面停止该项目后续所有审批流程,严禁相关部门发放施工许可;

2. 责成纪检监察、住建等部门对蒸湘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问题立案核查,严肃追究责任;

3. 依法对申请人罗新云及第三方代办公司伪造业主签名、伪造业委会文件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作出相应行政惩戒,出具书面调查结论;

4. 督促相关部门将本案最终处理结果,以书面盖章形式正式反馈本人,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证据说明

本人已完整留存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包括小区业委会备案证明、物业费缴费票据、伪造签名及业委会文件复印件、维权挂号信回执、蒸湘区住建局书面回复原件、业委会成员证言、通话录音等,所有证据真实有效,随时可供各级部门核查。

尊敬的朱健书记,基层治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根基。本人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始终相信党和政府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只因基层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维权之路艰难。恳请您秉持执政为民、公平公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彻查此案,严惩造假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还本人一个公道,维护衡阳市良好的法治环境与基层治理秩序。

盼复!

投诉人:李文英

身份证号:43042519661224****

住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水花苑17-2栋2单元103室

联系电话:1357477****

日期:2026年4月14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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