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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添加剂

时间:2026-04-14

涉及单位:平江县柔际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本人因生活消费需要于2026年4月10日在拼多多(店铺名:恒信食化配料店;营业执照:平江县柔际食品店(个体工商户);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街道东兴北路与106交叉路口东南侧一层C-00104号)购得“色素”,金额为3.40元。该产品的执行标准是《GB 1886.2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而该产品没有标明产品标准代号、使用方法和用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投诉诉求:退还投诉人购物款并且赔偿500元,请求电话调解,调解不成转举报处理。(备注:所有相关附件已上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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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10:35:10

    网友,您好!关于您投诉举报平江县柔际食品店销售的色素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留言收悉。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岳所现场核查,在平江县柔际食品店登记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街道东兴北路与106交叉路口东南侧一层C-00104号未找到经营主体且无法联系该店负责人,投诉举报事实无法核实。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之规定决定拟将被投诉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平台及抄告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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