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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于呼北高速邵阳段1990km处撞死麂子要求索赔

时间:2026-04-09

涉及单位:湖南省高速集团邵阳分公司双牌管理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市本级

索赔人为乘坐人叶南江,驾驶员为杨泽峰,王汝娟系贵AKE958号奥迪牌小型轿车的登记所有权人,索赔对象系G59呼北高速邵阳段的合法运营、管理及养护单位:湖南高速集团邵阳分公司双牌管理所,索赔理由:湖南高速集团邵阳分公司双牌管理所对该路段高速公路负有安全管理、日常巡查、路面障碍物清理等法定义务。

2026年4月5日23时56分许,坐乘人叶南江和驾驶员杨泽峰驾驶贵AKE958蓝牌车辆,沿G59呼北高速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至3·1990KM处超车道时,发现路面横卧一只疑似死亡的动物(形状像一只羊),因夜间行车视线差,发现时已无安全避让空间,驾驶员当即采取紧急制动、避让措施,仍不可避免与该动物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前保险杠、水箱、中网等部位严重受损,该动物被撞击后反弹至应急车道旁,由于车速惯性,我们车辆被迫紧急降速前行,于500米之外高速公路安全区域停靠,

事故发生后,坐乘人叶南江第一时间拨打交通报警电话,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管理四支队隆回大队接警后,一位警员仅通过电话告知叶南江,驾驶事故车辆前往5公里外的邓家铺服务站维修,并承诺会指派警员前往该服务站维修部对接处理事故。但驾驶员驾车抵达服务站后,始终无警员到场对接、勘查现场及核实事故情况,导致当晚事故未能现场处置。

直至2026年4月6日,索赔方坐乘人叶南江亲自前往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管理四支队隆回大队,主动通报事故完整经过并提交手机现场照片,该大队接待警员曾警官查看了手机照片资料,初步判断涉事动物为羊,然后为车辆事故方出具了《交通事故证明》,后经车辆事故方叶南江把事故索赔资料传达给湖南高速集团邵阳分公司双牌管理所,当面与唐所长核对现场照片后,唐所长确认涉事动物实为死亡的野生麂子。

车辆事故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本事故中,湖南高速集团邵阳分公司双牌管理所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人,未尽到日常巡查、安全防护、路面障碍物及时清理的法定义务,致使疑似死亡的野生麂子滞留高速公路超车道,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引发本次事故,给行车公民造成严重损失,管理方的失职行为是造成公民正常行车车辆受损的直接、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索赔方为修复受损车辆,分两个修理厂维修,第一个修理厂是呼北高速邓家铺服务区汽修厂,负责维修水箱、中冷器和风扇等,因为该厂没有喷漆技术,不能维修保险扛和中网,实际维修费用为4895元;第二个修理厂为广州市极速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维修保险扛、中网、雷达和防护板,实际维修费用为3200元;实际支付车辆维修费用共计捌仟零玖拾伍元整(人民币小写8095.00元),有完整的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予以佐证,损失真实、明确、合理。

本索赔诉求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合理,肯请媒体平台给予协调处理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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