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8
涉及单位:胶州市人民法院
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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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4月7日上午微信支付账户、QQ钱包、银行卡提示被限制使用,显示文书编号:胶州市人民法院(2026)鲁0281执保1144号,联系电话0532-87296613。但我本人并未收到任何有效的裁定书。微信未核实真实性随便限制支付,严重影响本人正常的生活及工作 本人在人民法院网、裁判文书网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2026)鲁0281执保1144号的案件,且本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也未查到本人被法院起诉的相关事实。有理由认为此次保全手续不合理,希望平台协助要求胶州市人民法院提供合法有效的裁定书,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有资格对本人进行财产保全手段,其债权转让手续以及借涉及此次债权的合同、电子签名都是合法有效的证据。本人通过114查询到该号码0352-87296613登记为非法院号码。打电话过去她们也无法证明他们就是法院工作人员,问姓名以及工作编号一律拒绝回答,之后多次致电也都没有接听。并且分期乐平台方发来的恐吓骚扰短信也预留了此电话号码。诉前保全应该用于紧急情况而不是用于协助非法催收。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本人常住于山西,无论是遵循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胶州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本人一直工作生活在北京。 要求分期乐告知胶州市人民法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及银行卡限制,现已严重影响到本人的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导致本人无法用心赚钱,更无法偿还贷款。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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