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何时收到双峰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答复

时间:2026-04-08

涉及单位:双峰县金开街道大埠村大西组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双峰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我叫贺玉龙,女,55岁,住双峰县金开街道大埠村大西组。

由于大西组在大埠村两委指导下制定违法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否定本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剥夺其2019年和2024年土地征收补偿资格(含独生子女家庭补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大西组的村民代表会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剥夺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大西组2020年12月下旬公布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以来,我当即向有权管辖的部门要求审查纠正大西组的错误行为。

双峰县政府和金开街道办事处,不依法履行职责,公然袒护大西组的违法行为。双峰县政府和司法部分相互推诿,至使本人的合法诉求得不到妥善处理。

鉴于本人从2020年12月26日起一直向各级部门反映和诉求;以及2024年土地征收补偿款因争议未发放的实际情况;双峰县政府、金开街道办事处、大埠村和大西组公开承认本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本人又履行了土地承包经营义务,而上述部门又不承认本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显然不符合逻辑。

由于大西组的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为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2025年5月1日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湖南省有关信访部门、双峰县政府和金开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和要求,本人2026年3月4日向双峰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截止2026年4月7日止,仍未收到双峰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的答复。我不知相关部门从中作梗还是其它原因,恳请贵委合理解释。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