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3
涉及单位:岳阳中学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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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中学违规占用2026年清明节法定节假日组织补课的举报信
致: 岳阳市教育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岳阳市岳阳中学的一名学生。现郑重向贵局实名举报我校严重违反国家及湖南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在即将到来的2026年清明节法定节假日期间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剥夺学生法定休息权利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事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202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然而,我校于近日口头通知/发布了书面通知,要求学生提前返校,拟将清明节假期缩短至仅X天,并安排其余时间在校补课或开展其他教学活动。具体安排为:(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例如:要求4月5日(星期日)提前返校,4月5日至6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要求学生在假期期间完成远超合理范围的作业等)。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统一安排,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法定休息权利。
二、政策依据
1.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清明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2. 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3. 依据《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补课。湖南省教育厅也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4. 依据湖南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相关规定,学校违规补课等行为将被纳入追责范畴,可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具体诉求
1. 请求贵局立即责令我校纠正违规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休息权利;
2. 请求贵局对我校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
四、郑重请求
恳请贵局在处理过程中,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勿泄露至被举报学校。
恳请贵局高度重视,尽快调查处理。
此致
敬礼!
日期:2026年4月3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同学:
你好!你反映的岳阳中学清明节放假问题,我校已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我校清明节按国家规定放假4月4日、4月5日两天,全校所有年级均严格执行,无任何补课或考试安排。因我校为寄宿制学校,学生大多来自各县区,路途遥远。为方便家庭接送困难或希望提前到校准备的学生,学校自愿开放宿舍和自习教室。4月5日下午可自愿返校上晚自习(有值班老师看护,不强制);4月6日(周一调休日)全天,学生可自愿到校自主学习,不授课、不考勤。
我校已责成各年级组、班主任通过家长群再次澄清假期安排,并强调“自愿”原则。今后将在放假通知中单独说明自愿自习时段,避免产生误解。感谢您的监督。如学生或家长有特殊情况需协调,可直接联系学校教务处(电话:0730-8395406)。
岳阳市岳阳中学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