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1
涉及单位:天元区公安局、天元区城管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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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执法部门:
我投诉株洲市天元区春藤小镇农贸市场对面环线绿化区,存在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及违法建设行为,具体如下:
一、违法养犬、深夜犬吠扰民
违法事实:有人在公共绿化区饲养3 条大型犬(其中有一只疑似烈性犬),几乎每一夜在凌晨 3:00—5:00持续狂叫,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睡眠与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1000 元以下罚款。
《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未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500 元罚款。
处罚诉求:
对养犬人依法警告、罚款,立即制止夜间犬吠,核查是否无证养犬、超量养犬,依法处理。
二、违法搭建简易房屋
违法事实:在公共绿化区内私自搭建绿色简易房屋(集装箱改造),占用公共绿地,无规划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规划区内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处罚诉求:
认定为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恢复绿化。
请依法查处并反馈结果,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环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已安排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6 年 4 月 5 日,天元区城管大队直属二中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核实,您所反映的绿化区违建问题属实,栗雨办事处西环线王家坪立交松江园林存在私搭简易棚违规养犬情况,该活动板房未取得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法建设,且违规养犬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我们对此深表理解,并对您依法维权表示支持。
根据 2025 年 10 月 28 日株洲市天元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违法建设认定单》,2026 年 4 月 5 日执法队员已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将其违规饲养的三只烈性犬迁移至别处,并已对松江园林正式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恢复原状。逾期未自行整改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启动后续处置程序。
下一步,我大队将全程跟踪监督整改进度,及时向您及广大业主反馈后续处置进展,切实维护居民正常居住环境。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秉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的理念,切实维护好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