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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梨园一组二组山林纠纷

时间:2026-03-31

涉及单位:郴州市北湖区林业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因决定书明确界线,北湖区林业局调纠办主任故意采用示意图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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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湖网信办 2026-04-15 14:42:52

    网民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林权管理权属纠纷问题,华塘镇已组建工作专班,协同区林业局开展现场核查和入户调查,根据核查调查情况,近期将出具书面调解书。
    感谢您对华塘镇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北湖区华塘镇人民政府

    北湖网信办 2026-04-07 17:24:05

    网民您好:
    收悉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核实情况
    一是您所反映的山林权属争议因桂新高速建设征地引发,争议位置座落于华塘镇梨园村一组、二组交界的小车金盆形山场,也是桂新高速收费站出口需征地范围。反映的小车金盆形山场权属争议发生于2009年,北湖区人民政府为妥善化解矛盾,经大量的走访调查取证,在协调未果后于2009年作出了郴北政处字(2009)第006号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书下达后,双方当事人(一组、二组)均未向郴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处理决定书已产生法律效力。据此,双方矛盾已得到有效化解,在桂新高速建设征地时,我区并未认定该山场还存在权属争议,而是要求各方认真履行区政府的处理决定;二是您反映各方当事人面积不符问题属实,各当事人持有的承包证登记的面积是1985年山林承包责任制时科技缺乏,面积只能是估计,所以各方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吻合,这也是农村存在普遍现象,但是各方当事人登记的承包地四至吻合,现征地补偿面积是按照登记的四至范围来进行测绘,因此出现征地面积与登记面积的偏差。您被征收面积少于二组许海龙和许运来的问题,是因为您经营管理的山林在桂新高速征地时未全部征收,尚有大部分山林在红线范围外,且各方均按照处理决定书决定事项经营管理了(植树造林)近17年之久,期间并未发生任何纠纷;三是您反映第006号处理决定书引用的《山林权证》证号错误属实,属笔误造成,但引用的证据内容属实一致,该现象不影响处理决定书的执行。
    二、处理情况
    一是由于您对郴北政处字(2009)第006号处理决定所描述的界线不予认可,我区林业局于2025年11月12日聘请郴州市环球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对处理决定书附图界线进行了放样测量,从放样测量技术总结报告分析,当事人二组村民许海龙、许运来经营管理山场并未逾越处理决定书处理的双方分界线;二是在纠纷发生后,区林业局、指挥部和华塘镇政府多次组织调解,因您的过高要求致使调解均未果,土地属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是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定,现梨园村1组并没有召开代表大会对征地补偿款作出具体分配方案,区政府必须依法依规行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北湖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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