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31
涉及单位:邵阳县政府/县法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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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本人系原邵阳县药材公司改制职工,(2014)阳破字第8号之二民事判决已生效,判令邵阳县政府支付原邵阳县药材公司改制职工养老金及生活费。2026年1一3月,我多次反映,均回复“已送达办理单位、递送”,但未明确承办单位与联系方式。我持截图到邵阳县人社局咨询,被推诿至红石政务中心,两部门均不答复、相互敷衍塞责。恳请贵平台督办:请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并明确承办科室,联系人及电话,依法落实邵阳县法院生效判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投诉人:林建明,电话188****6770,日期2026,3,3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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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获悉,感谢你对县药材公司改制问题的关心和关注。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联合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县药材公司改制工作小组根据省、市、县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县药材公司进行了改制,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裁定,裁定明确指出“邵阳县药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明确,处理适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认可”。
经核查,你反映的问题和原药材公司职工2018年信访问题同属一件事宜,2018年,县国有企业改制办公室对原药材公司改制的有关问题已做了终结性答复意见,此案信访已终结,我局也多次向原药材公司的相关职工予以答复。如有异议请到我局了解详情,我局工作人员当面向您解释说明情况。
最后,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希望对我局工作多提出建设性意见!
邵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