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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邵阳县政府支付原邵阳县药材公司改制职工应得的养老金及生活费

时间:2026-03-31

涉及单位:邵阳县政府1法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

本人是原邵阳县药材公司改制职工,县法院2014,12,17日作出的(2014)阳破字第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15,9,8日之前),明确判令县政府支付原邵阳县药材公司改制职工应得的养老金及生活费本金2860,02万元,滞纳金累积5300万元,已经生效11年,但县政府一直拒不履行支付义务。2026年1至3月,本人多次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两会人民建议,反映民生福祉专项资金情况:1,留言8次,均获回复“已送达办理单位、递送”;2,留言4次,均回复"已送达办理单位、递送";3,两会期间,给人民建议,多次回复“送达办理单位、递送”。截至2026,3,31日至今没有任何单位与我联系,也未告知具体承办单位、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导致我的合法诉求长期无法推进。在此,诚恳请求:1,相关部门尽快明确本案的具体承办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请及时与我对接沟通;2,督促邵阳县政府依法履行邵阳县法院生效判决,妥善解决我们的养老金及生活费民生福祉专项资金痛点问题;3,对我的诉求予以高度重视并加快办理,切实解决急难愁盼,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恳请贵平台关注予以转办协调,盼予早日书面答复,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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