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7
涉及单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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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5)湘13民终2003号判决一案进行重审
尊敬的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
本人系娄底市娄星区名媛家政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人,因在2022年对涟源市蓝田办事处双江街社区曾彦霖用户的一次家政中介服务中牵扯进一起侵权责任纠纷中,该用户于2025年以我方侵权造成用户伤残为由上诉至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该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判决我方无责后,曾彦霖其监护人不服该判决,再次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2025年12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杨文模罔顾事实,以我方未对保姆身份信息尽到审核义务为由推翻一审判决,改判我方需承担10%的责任,我对此判决不服。现强烈要求贵院对此案进行重!
申诉理由:
1、该案的发生时间是在2022年,事情发生后一年多时间,曾彦霖及其监护人在此期间均未向我方提及因我方保姆造成侵权的事项,直到后来见保姆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才将矛头指向我方,要求我方承担责任,也是直到这时我才知道这名保姆在后期和原告私下达成协议继续在他们家做事的事情。原告存在明显恶意敲诈行为,法院不应当助长此恶意敲诈的风气。
2、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杨文模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存在明显偏袒和不公。本次判决中,杨文模等法官以我方未对保姆身份信息尽到审核义务为由判决我方承担10%的责任是站不住脚的。首先,我方介绍的保姆在娄底家政行业从事家政服务多年,除了在我方公司做过事情,还先后在娄底其他多个家政公司做过家政服务,并且多年来一直都是使用的其妹妹的身份证。包括其体检、办理健康证、乘坐交通工具等其他需要用身份证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场所都一直在使用该身份证。我作为一家只是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不具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的能力和权限,何况本人已通过公安系统网站对身份证的真实性以及身份证持有人的征信、有无犯罪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核,已尽到了能力范围内的审核义务。本判决中所述未尽到审核义务的言辞与事实不符。而且身份证的有效期为20年,保姆刘连娥所使用的其妹妹刘美娥的身份证办理至今已经十余年,外貌上发生变化,肉眼无法分辨属正常现象。(我本人的身份证至今就已经18年,身份证上的照片和本人现在的外貌完全是两个相貌,连银行的人脸识别系统都多次不能辨认。)杨文模法官“两人虽系姐妹,但样貌存在一定差异,可肉眼识别区分”“事发时刘莲娥已经年满59岁,其冒用刘美娥的身份和健康信息求职,家政服务中心未尽到审核义务”等阐述过于武断,尤其是以此为依据判决我方有责,明显不合常理也有失公正。而且,当事人刘连娥第一次进用户曾彦霖家服务时就和曾彦霖的家人见过面了,并且还服务了一天,如果他们当时对保姆的年龄有异议的话,怎么可能在后期又私下联系保姆,要求保姆继续去他们家服务,并且后来还做了那么久,他们又看出来了吗?
3、假若娄底中院此案的判决成立,那是否意味着今后哪位市民自己在山林里采摘了有毒的蘑菇回家后,在菜市场的肉摊上买了一块肉拿回家,用这块肉和毒蘑菇炖了一锅汤食用后中毒,送医急救无效后造成伤残或死亡。该市民家属是否能将肉摊摊主告上法庭,要求该摊主承担其侵权责任和医疗费用?如果理由是因肉摊摊主收了钱就该承担责任,那娄底城区那些圈地收费的停车位是不是该承担车主车辆及车内财务的损失?同理,本案中的家政服务中心收取曾彦霖家300元中介费只是为其介绍保姆,并且在保姆刘连娥上门服务后因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等问题终止了该服务,是后期用户和保姆又私下达成的协议。本次服务已终止和家政公司的协议。何来的家政公司侵权的行为?
4、本案中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刘美娥常年将自己的身份证借与其姐姐使用,且发生这次事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却判我方一个完全不知情的中介来承担因身份信息带来的责任,哪里还有公平正义可言?如仅仅说是因为我方前期收取过对方300元中介费就必须承担部分责任,那请问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法官们!娄底满大街收费的停车位,为什么收了停车费的这家企业就可以不承担车主车辆和车内财务的损失?
5.造成本案发生的关键在于曾彦霖其监护人刻意隐瞒曾彦霖从出生就存在严重身体缺陷的事实而把曾彦霖单独扔给一个刚进家门的保姆独自照顾才引发的本次事件,并且保姆刘连娥在曾彦霖发生呛食时是将其与普通正常孩子一样看待也实施了抢救行为的。曾彦霖的家人自身才是本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而杨文模法官罔顾事实,将本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转嫁到我方与保姆身上,存在严重的偏袒和不公,有失法律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杨文模等法官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存在明显不公和偏袒行为,此判决也是将整个家政服务行业陷入一个高危职业的不良开端,试问法院如此武断的判定家政公司需要对此类事件承担责任,那家政服务谁还敢做、还怎么做下去?家政公司要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和权限才能对保姆及其家人的各种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因此,我强烈要求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文模法官出具的本次判决予以重审,本人正在向省高院、检察院及最高院提请上诉,维护本人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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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