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0
涉及单位:桃江县养护中心,桃江县人民政府,桃江县应急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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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桃江县境内国道G536K171正常骑行摩托车,因边坡塌方仅临时处理,未围挡未监测,发生二次塌方致本人十级伤残,医疗费花费十多万元,导致生活困难,找到桃江县政府部门,领导以已经走司法程序为由,拒不处理,目前养护单位仅愿意赔偿5万元,无法接受,事发后该路段已围挡并安装高边坡监测设备,足以证明此前存在安全隐患。
现案件还在审理,恳请相关部门对公路安全隐患问题予以关注,协调合理赔偿。
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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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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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一审法院判决当事人所受伤害属于意外事件造成,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公路、应急等部门可以协助当事人对接保险公司,推进意外事故理赔流程。
2.二审将按生效文书执行。
桃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