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湖南菱耀兴设备有限公司拒不退还合作款项

时间:2026-03-20

涉及单位:湖南菱耀兴设备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本人实名投诉湖南菱耀兴设备有限公司以五金工具经销加盟为名,通过P图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签订虚假合同、系统性虚假宣传、隐瞒合同核心陷阱、无资质违规招商等方式,诱导我签约并支付10万元款项,后续拒不兑现招商承诺、货不对版、根本违约,经我书面催告后仍拒不退还款项。其行为已违反《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涉嫌刑事犯罪,严重侵害我的合法财产权益。恳请贵平台协调属地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介入调查,督促该公司履行全额退款义务,依法查处其全部违法违规行为。

一、事实与经过

1.  虚假宣传诱导缔约,伪造公章签订虚假合同

2026年1月,我通过该公司抖音官方账号的 湖南五金机电 招商广告接触到该项目,其招商人员郑某通过微信对接,谎称公司有20年行业经验,是东成、大艺等一线五金品牌战略合作伙伴,承诺3-5折拿货、房租补贴、免费装修货架等12项扶持政策,反复明确“支付10万元为可直接自由提货的货款”,诱导我产生合作意向。

后续该公司曾姓招商负责人全程陪同我在湖南总部考察,黄姓招商经办人赴河南汝州我的门店实地对接,最终于2026年1月16日,持伪造公章的合同诱我签约。该《经销合同》上加盖的“湖南菱耀兴设备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系电脑P图合成后直接打印,无实体公章盖印的印油痕迹、防伪纹路,未在公安机关备案,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公章或电子签章,且合同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任何签字,属于虚假无效合同。签约时该公司刻意隐瞒公章伪造、合同无效的核心事实,还将口头承诺的“自由提货货款”,在格式合同中擅自变更为“需累计进货10万元返1万元,逐笔抵扣的预付款”,未履行任何法定提示说明义务,全程以手段诱导我签约。

2.  违规私户收款,拒不履行任何承诺

我按该公司指令,于2026年1月14日-22日分多笔将10万元合作款,全额扫码到指定的《湖南五金机电厂家》收款码,后经查实是私人账户收款,而非公司对公账户。付款后,该公司完全未兑现任何招商承诺:一是约定的一线品牌货品全部未供应,实际发送的货品均为小众杂牌,部分为无品牌、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货品标价虚高2.5倍以上,实际价值与付款金额严重不符;二是承诺的装修、补贴、差旅报销等全部扶持政策均未落实,给我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3. 催告维权无果,恶意推诿拒退

发现公章伪造、货不对版等问题后,我多次与该公司沟通,要求整改供货、履行义务未果,于2026年3月13日正式寄送《解除合同通知书》,但该公司至今拒不履行退款义务,始终推诿扯皮,无任何履约及退赔诚意。

二、被投诉单位核心违法违规事实

1.  伪造公司印章、签订虚假合同实施:该公司通过P图伪造合同专用章,使用无签字、无合法盖章的虚假合同诱我签约付款

2. 无资质违法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经国家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该公司无任何招商加盟备案信息,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法定特许经营条件,违规跨省开展招商加盟活动。

3. 系统性虚假宣传:通过多渠道虚构经营资质、品牌合作、扶持政策等核心信息,隐瞒合同关键陷阱,诱导我签约付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4. 无实际履约能力,系惯犯:工商年报显示该公司参保人数、实缴资本均为0,无实际经营团队及履约能力,且全国12315等平台已有多起同类投诉,受害者遭遇与我完全一致,系以招商为名长期实施行为。

5. 违规私户收款逃避监管: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经营款项,未依法开具发票,既构成公司与个人财产混同,也涉嫌偷逃国家税款。

六、投诉诉求

1.  恳请贵平台协调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属地职能部门,对湖南菱耀兴设备有限公司伪造公司印章、虚假宣传、违法违规招商等行为开展全面联合调查,依法查处其全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依法移交立案;

2.  恳请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解,督促湖南菱耀兴设备有限公司全额退赔合作款项和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及门头制作、考察差旅等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3.  恳请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并公示,避免更多群众遭受同类财产损失。

补充说明

本人承诺以上投诉内容全部客观真实,已留存虚假宣传截图、微信聊天记录、案涉虚假合同原件、转账凭证、货品实拍照片、《解除合同通知书》及送达凭证等完整证据材料,可随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提供。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