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9
涉及单位:张家界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市本级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2024年张家界市公安局冻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6215581804001092519,专案组按照累计提现来算赌资冻结了里面资全11000,冻结了半年,2025年4月29日,直接强制划扣11000元,里面的钱是2024年7月1日自己买的中国人保寿险保险退下来的34494元,是合法资金,是用来日常家庭开支,和所谓的赌资无关,划扣信息就4个字:强制划扣,其他什么信息都没。本人的贷款被冻结半年,被划扣
本人查询了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六、关于跨境赌博犯罪赌资数额的认定及处理
考虑网络赌博平合服务器多在境外,很多案件中无法获取赌博相关数据,实践中开设赌场行为人通常使用专门的银行账户流转赌资,故《意见》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主要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需要注意的是,此处账户是指开设赌场者的资金账户,不是参赌者资金账户。
本人不是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账户是日常消费使用的账户,不是开设赌场者的资金账户,所以不适用于认定为赌资。
第二,《公安机关逐利执法“七项规定”》
三,是严格区分违法犯罪所得、合法财产和其他涉案财物,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禁止以划转、转账、上缴财政或者其他方式变相扣押,禁止以刑事冻结措施冻结违法行为人的账户;
第三:
1. 冻结通知书是否在24小时内送达(《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10条)
2. 是否告知复议权及复议机关全称(行政强制法第31条)
本人从冻结到划扣,从未收到冻结通知书,信息,和张家界市公安局主动致电的电话,本人也是根据银行给的信息,才要到联系方式联系张家界市公安局专案组的电话,并向张家界市公安局专案组的打过电话,我说可以把银行卡流水打过去,证明资料寄过去,痘直接说不行,电话里面说要不本人过去张家界市局,要不等法院判。
农业银行的划扣信息就4个字:强制划扣,也没有提供是谁划得,因为什么事划扣,和提供申诉渠道。
总结
张家界市公安局的追缴实践已实质性突破《意见》和"七项规定"的立法原意,其体现为:
1.主体错位:将"开设赌场者"的特殊规则扩大适用于普通参赌人,《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合法财产应予返还,第六条,适用范围仅限“开设赌场者的资金账户"
2.证据倒置:以行政手段架空刑事诉讼举证规则
3.手段过当:违背比例原则和资金流向实施全额追缴
4.扩大化执法:不得将普通参赌人员的合法财产与赌资混同追缴(参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1条)。
5.司法审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指导地方办案,明确要求严格审查涉案财物性质,避免侵害合法财产权
6.知情权:本人从冻结到划扣,从未收到冻结通知书,信息,电话,也没有提供提供申诉渠道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621558180****2519)系张家界市公安局侦办的一起跨境网络赌博案涉案卡。目前该案已判决执行强制扣划,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正当,如果对该案的侦查、审判或执行行为仍有疑问,或认为本人账户未参与网络赌博,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我局。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32号
联系电话:0744-8833261
谢谢您的理解!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