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9
涉及单位:诺缔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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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看到了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的企业微信,实名认证的。他承诺能追回我的欠薪44900.我于3月6日和7日两次分别打款680元和8250元。8250元是诉讼费。后来我查到了诺缔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被吊销,3月8日我联系不上工作人员,9日联系上我请求不诉讼,退回8250元。几经波折答应我退回6000元,4月1日对公账户退回。我要求退回我的诉讼费8250元。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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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奎:
您好!您提交的关于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的投诉事项,我们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了调查核实工作,与律所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律所提供对公账户银行流水。依据调查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其一,您所加入名为“诺缔律师事务所”的企业微信群内的“高顾问”“陈智雄”不是律所工作人员;其二,湖南省司法厅已于2026年2月6日给予湖南诺缔律师事务所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关于您要求律所退费的诉求,依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属于因法律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同时,该团伙在律所被吊销营业执照一个月后仍在网上以律所名义收费,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建议您向公安机关报案。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也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