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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虚假承诺、违规收费

时间:2026-03-19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2025年的9月6号因我涉及一起房屋租房租赁合同,然后房租没有给我,然后需寻求律师帮助在网上咨询法律服务后,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昌旭律所)取得联系,然后在10月20号,昌旭律所员工明确告诉我处理该期间的前期费用是¥680,此费用包含咨询联系发送律师函等全部内容,同时他们还说有办法联系欠款人并对其施压,争取不用诉讼就能拿回欠款,基于此我向该律所支付了50的定金,后面律师函出示,又找我付了570,但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然后 10月20日昌旭律师所,叫我签合同,然后诱导我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并向我收取诉讼相关费用,在其诱导下,我于10月20日向该律所支付了1000元诉讼费,然后在这次付款双方签订协议,他们通过大夸大主张权利,比如律师费让对方承担,让我信任他们,后期只要我一旦需要他们帮我解决事情,向他们询问他们就会叫我付钱,我只要不付,他们就说案子没法进行下去,必须付钱,他说付了多少钱就做多少钱的事情,然后就这样,因为当时我已经立案,他们明确告知我这个律师费是由对方承担,后面到了要开庭的时候他们还问我要3000块钱的律师代理费,我说这些不是包含在律师费里面的吗?他们可能是怕到时候我要不到钱,先把钱拿到,然后他们才和我在那里一直在那里解释说拿到钱后期是会主张我这个律师费由对方承担,后期我交了3000块钱,他们说他们派开庭律师过来,结果是外包给一个我们铜仁本地的叫北斗的代理律师,然后外包给他来做我的开庭律师结果什么证据都没清楚,我又重新发了证据给这个律师后期开庭判决书下来,然后我并没有拿到我所要的款的全部,而且只判决书只是判了一半下来给我,而且这个律师费也是由我这边承担,没有让对方承担,然后法院不予支持,我去找他们律师,他们律师说他们给我主张了,但是法院不予支持,然后就这样忽略我但是之前他们明确说这个是由对方承担,然后这个钱也是由我到了钱,然后他们才我才付给他们律师,但是完全没有这种他们通过利用骗骗我,然后夸大其词说我这个能赢保证能赢的花语下,让我充分信任他们,被投诉人对接人员口头明确承诺:支付6500元费用后,将为我提供一审全套法律服务(含咨询、立案、开庭)及执行阶段服务,直至我拿到执行款项,剩余费用可在拿到款项后再支付。我基于该承诺,向被投诉人支付了6120元(有转账记录为证)。但在服务过程中,被投诉人严重违背当初承诺:

1. 实际告知我合同仅包含“一审前咨询”,不包含开庭服务,甚至在一审开庭前强行索要3000元出庭费;

2.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再次要求额外收费,完全拒绝按原承诺免费代理二审上诉及后续执行;

3. 其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承诺误导签约、违规加价收费,严重违反《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律师执业道德规范。

我多次与被投诉人沟通,要求要么全额退还已付6120元并解除合同,要么按原承诺免费代理二审上诉至案件结束,但被投诉人拒不配合。我已尝试拨打110、12348等渠道维权,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我已留存全部证据:包括与被投诉人对接的聊天记录截图(含口头承诺、加价收费沟通内容)、转账记录、合同文本,可随时提交供调查核实。

被投诉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我的合法财产权益,更破坏了律师行业的执业规范与公信力。恳请贵单位依法受理我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督促律师行业规范执业。

此致

长沙市律师协会 / 长沙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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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雨花区司法局 2026-03-25 16:52:35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雨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科负责处理。因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已将您的诉求反馈给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就您反映情况开展自查。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并积极协调各方,以期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若您对本次留言处理仍有其他疑问、建议或需进一步反馈相关情况,可拨打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731-85815630。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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