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6
涉及单位:宁乡市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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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案件登记证表,我妈妈医药费7411.29元,湖南省医疗住院收费收据。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本院决定不予监督立案2022年3月21日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请向宁乡市公安局提出鉴定申请2022年4月15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对主屋受换大门进行更换。
宁乡市公安局严重不作为,并隐瞒事实真相,对应予刑事立案的案件未予立案,导致受害人十多年东跑西跑,有冤无处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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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我们立即对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复核,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当事人戴国华父亲戴祖芬被损毁的车库,经鉴定损毁价值虽有5413元,但戴强、黄美华在争议土地上损坏车库的行为,不能认定系故意毁财的行为。故我局对戴强、黄美华故意损坏财物警情决定不予立案。戴国华到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支持宁乡市公安局不予立案决定。
宁乡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