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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强拆自有土地上所建围墙

时间:2026-03-16

涉及单位:零陵区城管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本人在永州市零陵区朝阳办事处东岳宫拥有土地一块,该土地于1988年购买,面积240平方米,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0年代在土地周围建了围墙,至今已有30多年。2026年3月16日上午城管部门未经本人同意强行拆除了围墙。事先未达成任何协议,也未获得任何赔偿。在法制社会,还可以强拆吗?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只能随意践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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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网信办 2026-03-30 16:44:2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已收悉,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市规划部门、区自然资源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现场踏勘核实,您反映的拆除点位位于柳子街珍珠岭水井旁,被拆除的并非“自有土地围墙”,而是您私自搭建的约50平方米砖棚及45米围墙。该建筑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不在原规划范围内,同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还严重影响了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和公共环境,属于违法建设。
    为落实零陵区“专精特新”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推进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整治辖区内私搭乱建行为,我街道对该违法建设的处置全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先沟通、后执法”原则:
    1. 前期多次沟通劝导:朝阳街道、柳子街社区工作人员反复与您沟通,明确要求您提供建筑合法手续并自行整改,但您始终无法提供手续,且拒绝整改;
    2. 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在您拒不配合的情况下,2026年2月27日,区城管执法局正式向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清晰告知相关法律依据和整改期限;
    3. 依规实施强制拆除:因您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拆除义务,2026年3月16日,由柳子街“专精特新”项目协调小组统筹部署,朝阳街道牵头,联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该违法建设实施拆除。拆除过程中,您家属出现阻碍执法行为,工作人员全程保持理性劝导,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确保执法工作安全平稳完成。
    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整治,是还原古城风貌、惠及全体市民的民生工程。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划,扎实推进街区环境提升工作,持续整治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恳请您理解、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携手共建整洁有序、安全美丽的零陵古城。


    零陵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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