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2
涉及单位: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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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执行上级晋升晋级、评聘职称文件,2021年9月18日,衡南县委组织部文件清组通(2021)22号: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县派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乡村振兴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1)13号、《湖南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湘组发(2021)10号和《衡阳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衡组通[2021 ]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管理,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强化对驻村人员的关爱保障,县驻村办制定了《衡南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细则》清组通(2021)2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第五章考核激励第24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记功表彰、提拔使用,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称、评聘职称。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在不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下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员年度优先晋升职级、评聘职称等相关文件精神。造成本人在2025年在本单工勤岗二级技师晋升一级技师没有优先评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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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执行上级优先普升职称评”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岗位设置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1号)第三条第三款第十七点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45%左右;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8%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二、关于工勤人员晋级
湘人社规〔2021〕25号,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所在事业单位须进行岗位设置并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后,自聘用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根据《湖南省事业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2]55号)第三条第五款职务、职称晋升后的岗位异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后,须在更高岗位结构比例内且有空缺的情况下,方可根据岗位要求,实行竞聘上岗。
根据《衡南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细则》清组通(2021)22号第五章考核激励第24条: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记功表彰、提拔使用、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称、评聘职称。在您单位岗位设置工勤岗位技术工一级、二级有空缺职数的前提下,所在单位按照相关文件,本人参与竞聘,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