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1
涉及单位:常德百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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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投诉常德百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销售人员频繁通过微信发送网络推广广告(宣称无效退款),我于2025年8月20日与其公司合作产品2年的网络推广套餐。期间我于对方多次沟通兑现其宣传内容,历时五个多月对方所宣称的内容没有任何一条实现。推广期间发现我搜索关键词搜索不到,给对方说了之后过一会儿就能搜索到。于是2026年1月15日和对方沟通按其宣传的无效退款沟通退款事宜,对方多次推诿故意推脱,经过一个多月沟通,对方只退费412元(2年合作金额是1000元),按他们的说法是五个多月消耗掉588元。如果继续推广结余的412元用于剩余18个多月每天50个关键词(双平台就是每天100个词)的推广消耗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通过分析可见其公司的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宣传,通过这种方式更易获取客户。
诉求:请求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介入调查处理,严查其公司的广告宣传内容,督促其公司全额退款。我花费的金额虽然不多,但是事情的性质较为恶劣。宣称的做不到不能让消费者来承担损失。我相信有更多的消费者会碰到和我同样的情况。请求政府职能部门严查这种情况,还当地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不要让此类事情给当地抹黑。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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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于2026年3月11日的留言已转至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对上述留言内容立即展开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6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常德百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您于2025年08月21日与常德百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推广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元。该公司负责人现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公司业务人员与您沟通相关推广内容的聊天记录一份,百度、抖音等平台的推广截图,关键词搜索等相关记录。我局执法人员电话与您沟通,您提出对该公司的推广效果不满意,要求退款。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公司于当日全额退还您的推广费用。
2026年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处理结果,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县市场监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