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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多次违约拒不承担违约责任

时间:2026-03-09

涉及单位:长沙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2025年11月22日我方与长沙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诚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当天我方已交2万元定金。由于宝诚公司提出未能按原有承诺在2025年12月底交付车辆,2025年12月21日双方签订条款约定2026年2月底前交车。2026年3月1日我方非常非常着急用车,到宝诚公司店里取车,但对方还是不能交付。宝诚公司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因此我方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给我方。但宝诚公司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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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长沙县委网信办 2026-04-29 16:28:27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长沙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合同违约,诉求双倍返还定金的问题。经核实,您与当事人2025年11月22日签署了购车《委托服务协议》,您订购的车辆协议中有约定2026年2月底交付。您于2026年3月1日到当事人店内提车,当事人未能如约交付车辆情况属实。经执法人员调解,当事人表示“对于未能按时交付车辆对您造成的损失愿意给予您如下方案补偿:1.如果继续提车,则承担您的车辆购置税和补偿3000元的交通补助。2.如果您不打算继续提车,则退还您20000元的购车定金,并补偿您3000元的交通补助。3.无法满足您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2026年3月27日,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上述调解情况,您表示“不愿意继续购车,不接受3000元的交通补助”。经调解,您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仍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诉求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之规定,此投诉事项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31-85477330。感谢您对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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