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06
涉及单位:农业农村局,村、乡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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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流居住监管:
近年发现各乡镇都有易地搬迁群众以各种理由返回原迁出地居住,已封门房屋擅自启用、已拆除旧宅区域违规搭建简易棚舍,影响搬迁成果。此类行为由哪个部门监管,哪个部门对此负责?
关于迁二代分户建房
易地搬迁户子女(迁二代)分户后,是否能在原迁出地村组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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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回流居住由谁监管?”的情况已收悉,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办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搬迁群众回流生产管理问题。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中,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楠竹、药材、茶叶、水果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部分搬迁群众为保障农业生产,在生产周期内返回自留地发展产业,导致少数群众出现擅自启用封存连体房或搭建简易临时工棚的现象。对此,县易地扶贫搬迁办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加强对封存连体房的规范管理,严格临时工棚搭建标准。
二、关于易地搬迁户子女(迁二代)分户宅基地申请问题。根据省发改委相关政策精神,未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迁二代,分户后可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已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迁二代,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不得回原迁出地申请宅基地。未享受搬迁政策的迁二代申请宅基地时,还需符合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三、关于回流居住监管责任。搬迁群众回流居住管理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监管。
桂东县农业农村局
桂东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