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关于《湖南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未成年孩童)

时间:2026-03-04

涉及单位: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文化旅游广电局,湖南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1-举报对象:湖南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4L2PXY04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雨花亭街道湘府中路80号复地星光商业广场公寓4号楼1705-1708、1712-1714房

2-举报人:谭健

同行人员:唐*逸、谭*星(3岁未成年儿童)

3-合同编号:ECHN260121AJNTPF

行程名称:福马迎新&双城记 新马6天5晚(2026.02.15-2026.02.20)                                      

涉事责任人信息:

1. 境外领队/导游:张春宇,导游证号:OWJ6545G,注册机构:广东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领队资格:出境领队

2. 马来西亚地接导游:THAM JO YEE,证件号:20080,有效期至:18/08/26

一、举报事实

1. 违法转包,虚假宣传

本人通过抖音电商平台购买标称“广之旅国企旅行服务-上市公司-5A旅行社”品牌的行程,实际签约被转至湖南广之旅国际旅行社,后又被擅自转包给另一个广东第三方小旅行团,未提前告知,构成欺诈性违约,全程无广之旅正规服务保障。

2. 外包领队张春宇(导游证号:OWJ6545G)严重失职、渎职、多次侵权

行程初期利用团队托运渠道运输私人货物,导致全团等待其个人,挤压正常行程;对当地导游的所有违规侵权行为,全程未制止、未协调,完全放弃领队职责;恶意泄露游客投诉信息给肇事导游,引发导游当众辱骂、威胁游客;多次单方面宣布“不再回应”,直接断联,要求游客自行联系国内法务,构成境外严重失职。

3. 马来西亚当地导游THAM JO YEE(证件号:20080)职业素养缺失,恶意侵权,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1)行程次日(2026.02.16),团队成员迟到时拒不履行协调义务,刻意挑拨团队内部矛盾、呵斥全团;当众下跪以“抛弃三岁儿子带团”进行道德绑架,制造游客心理压力;

(2)在马来西亚国家皇宫景点公然宣布拒绝提供服务,放任游客自行活动,自身擅离岗位玩手机,完全放弃导游核心职责,形成实质性弃团;

(3)餐饮环节,本人经确认同意就座后,被其强制要求换座,遭拒后以“谁家没有三岁小孩”言语PUA、呵斥;

(4)本人向广之旅国内对接人询问其证件号后,广之旅对接人及领队违背职业操守,将我方私密投诉信息泄露给肇事导游,致使该导游当场在大巴车对本人进行辱骂、呵斥、威胁,驱赶我方家庭下车(含3岁孩童)并扬言要扔我方行李,当着未成年孩子的面说脏话,让我方滚出马来西亚;此时境外领队无有效制止、隔离和保障我方人身及财产安全,实质上纵容该导游将大巴车停在路中间,以“不妥协、不写保障书就停止所有行程”相要挟,挟持全团游客孤立本人,对本人家庭造成极大心理羞辱与阴影;该强行停运车辆,威胁我方若不写所谓的“保证书”就不开展任何行程的举动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刑事恐吓;该领队纵容和失职行为构成严重违规违约。

导游THAM JO YEE与领队张春宇明知有未成年人在场,仍肆意制造冲突、辱骂、威胁、对立,完全无视未成年人保护基本原则,已对幼儿身心造成明确伤害。

无论现场存在何种分歧或原因,均不能成为当众辱骂、威胁、制造对立或对未成年人产生惊吓的理由。

在境外封闭环境、缺乏安全隔离、责任人持续断联的情况下,未成年人长期处于不可控、高威胁、无保护的高压环境,已构成严重身心风险。

4. 广之旅组团社全程摆烂、推诿、踢皮球、拒绝履职

本人就上述问题多次向湖南广之旅、现场外包领队投诉,贵方均不予受理、相互踢皮球,既不处理涉事导游,也拒绝本人因安全顾虑提出的返程、退费、赔偿要求;贵司对接人更是挑衅法律,拒绝提供救助措施,彻底背离合同第六条第8、9款之法定义务。更有甚者,该行程境外领队在沟通中多次出具免责声明表示“不再回应”,单方面断联,要求本人自行找国内组团社法务沟通,完全无视旅游者合法权益与安全诉求,构成事实性违约和违法执业。

5. 行程最后一天(2026.02.20)再次严重违约,完全剥夺游客游览权益

(1)新加坡樟宜机场段行程(合同明确签约行程),领队张春宇主动放走新加坡导游,让其去接其他团,领队明知自身不熟悉机场与星耀樟宜行程,仍不做任何安排,严重失职和违约;

(2)境外领队张春宇接手后,对樟宜机场及合同约定的星耀樟宜景点完全不熟悉,错误宣称“所有景点均在安检以后”,导致他带领全体团友提前值机、出境、安检,最终全体游客无法进入星耀樟宜游览,合同景点完全落空;

(3)返程安排严重不合理,合同未明确告知住宿安排,实际要求游客从新加坡飞抵吉隆坡,入住距离机场50公里以外的酒店,次日凌晨4:30起床赶飞机,严重侵害游客休息权、健康权与出行安全;

(4)本人自行做功课完成星耀樟宜打卡后,领队张春宇在大巴车上当众呵斥、指责本人及3岁孩子,称“你明明知道行程却不提醒团友”,并当场提出现金补偿未去景点的团友,企图用现金方式分化团队、转嫁自身严重失职责任,再次对举报人及未成年人造成心理羞辱与压力,性质极其恶劣;

(5)从法律与合同层面,组织行程、保障游览、提供准确信息是旅行社及领队的法定义务,游客并无“提醒领队”的义务,贵方及领队的失职责任不可推卸。

6. 马来西亚接送机虽更换导游,但完全无法弥补已发生的严重侵权与违约

后续接送机环节更换马来西亚导游,但不改变此前导游THAM JO YEE辱骂、威胁、恐吓、弃团、停运大巴、挟持游客等一系列严重违法违规事实,更不能弥补对3岁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伤害,也不能免除广之旅的管理失职与违约责任。

7. 对3岁未成年人造成持续惊吓、心理伤害、安全感崩塌

本次行程中,3岁孩子多次目睹导游辱骂、威胁、恐吓、大吼、停车要挟、领队呵斥等高压冲突场景,孩子出现明显焦躁、不安、恐惧、夜间惊醒、哭闹、过度依赖家长等应激反应。

二、违法违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68条:旅行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返程费用、安全保障、救助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0条: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22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优先、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5. 双方旅游合同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广之旅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应承担退还费用、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三、举报人正式诉求

1. 全额退还团费 24004 元并

2. 支付合同总费用30%违约金 7201.2 元

3. 赔偿未成年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心理干预费用

4. 对广之旅违法转包、虚假宣传、境外领队失职渎职、导游辱骂威胁游客等行为依法立案从严查处

5. 责令湖南广之旅出具正式书面道歉信

6. 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境外领队张春宇(导游证号:OWJ6545G)的行业责任,进行相关处罚

7. 强烈要求将马来西亚导游THAM JO YEE(证件号:20080)恶意辱骂、恐吓、伤害未成年人的恶劣行为通报马来西亚旅游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列入行业黑名单,限制其接待中国游客

8. 追究广之旅内部管理失职责任,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四、声明

本人已回国,所有举报内容真实无误,证据清晰(视频、录音、聊天记录、合同、行程单、团友证言、导游证件截图等),请严肃处理湖南广之旅严重侵害游客权益、漠视未成年人安全的恶性事件。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