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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华庭物业就长沙市北京御园二期小区违规收取物业服务费

时间:2026-03-04

涉及单位:长沙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本人系北京御园二期小区业主,我们小区每月2.6元/㎡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未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也未获得《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依法实行亮证收费。请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湖南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庭物业)涉嫌北京御园二期小区违规收费事宜进行依法处理。

理由如下:

依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0〕76号)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同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服务的项目、性质、内容、特点等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服务价格登记制度。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颁发《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

北京御园二期小区洋房区自交房以来(洋房区业主购买的现房,交房时间不一致),华庭物业一直按每月2.6月/㎡收取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该标准未依法进行核定,也未取得《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显示,长沙市发改委未对本小区洋房核定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2026年2月1日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条例》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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